索 引 号 002550065/2025-187146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南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5-08
文  号 南政发〔2025〕8号 主题词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湖区贯彻浙江省和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南政发〔2025〕8号)

发布日期:2025-05-08 11:07 信息来源:南湖区政府浏览次数:

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

《南湖区贯彻浙江省和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2025年版)》已经十届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贯彻浙江省和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2025年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现结合南湖区实际,就贯彻浙江省和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定承接落实方案。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区科技局牵头)

锚定全面建设长三角全域创新示范区,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2.29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1.68亿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0.61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建立重大科创平台考核评价、支持、淘汰机制。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牵头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给予每家200万元市区联动补助。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用户)+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市区联动支持。开展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以上,单个项目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科技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占比不低于80%。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争取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2项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加快推进科技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3项以上,力争完成年度投资4亿元。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围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快“人工智能+科学数据”“人工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发挥南湖区科创基金引领作用,落实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探索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五)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初中研究生学历教师的引育。深化与东北师范大学的合作,推动在职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提升。加强教育高端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名师到嘉”工作,进一步发挥区名师工作站的引领作用,建立“特级教师、市区名优教师、市区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新锐、新秀)、新教师”五级教师培养梯队,探索搭建高校、院所人才进校园平台,打造一支师德师风优良、专业能力突出、在省市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端教育人才队伍,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六)优化人才支持政策。深入推进“全时人才”自主认定机制,累计试点单位不少于3家。实施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行动,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推进人才流动共享。向上争取省级、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试点。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改革试点工作,为外籍人才工作生活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高于5%的企业,支持其纳入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区经信商务局牵头)

深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两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推动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4.22亿元,用于支持制造业项目扩大有效投资、企业培育、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产业升级壮大和工业稳增长等。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50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

(九)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提速增效。对经认定的省级未来工厂企业、省级未来工厂培育(试点)企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2025年,力争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省级未来工厂(试点)1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十)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提速提质。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15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给予1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对通过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市区联动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十一)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未来产业。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未来交通两大未来产业,谋划制定全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大未来交通企业引培力度,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高新高能创新载体。(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十二)推动算力赋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结合区内算力使用需求和周边地区算力资源,打造算力资源调度平台,开展算力伙伴征集,通过算力资源有效匹配和算力券补助,推动与周边地区的算力资源共享,分阶段实现智能算力统一调度。鼓励通信运营商出台优惠费率和提供定制化服务,进一步降低传输费率。(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力争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十四)金融赋能先进制造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工作,支持制造业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经信商务局)

(十五)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区发改局牵头)

全面落实全省打造现代服务业“六大高地”和全市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两业提振”工程,开展扩内需提消费专项行动,推进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1.56亿元,其中,支持服务业要素保障0.13亿元,支持消费扩容提质0.46亿元,支持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0.07亿元,支持金融、环保类0.9亿元。

(十六)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扩围至24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品类,按售价给予15%或20%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十七)持续做旺文旅消费。培育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1个,提升“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效能。全年举办惠民促销活动5场以上、“百县千碗·嘉肴百碗”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3场以上。鼓励工厂店进商圈、进集聚区,大力实施“电商+”发展模式;打造“一城一街区”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十八)支持演艺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演艺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全年举办3场以上音乐节(会)、高端精品剧目等大型演出。(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

(十九)培育赛事经济新增长点。鼓励市场主体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体育赛事,打造商旅文体融合的新型消费空间。对社会力量引进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不含职业联赛)等重大赛事,给予一定补助。招引行业知名的体育赛事主办企业、经纪机构、票务平台企业在南湖开展业务。(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

(二十)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信息服务业企业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软件技术创新,强化首版次软件奖励和推广应用支持。做特做优南数湾、嘉创湾、都市广场数字经济产业园等特色平台,力争新培育规上软件信息企业3家。对金融、科技、物流、信息、商务等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给予一定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二十一)做强服务业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特做精“2+3+X”平台,放大国家级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2个“国字号”平台和嘉兴科技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3个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确保1个、力争2个年考优秀。对新认定的星级楼宇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

(二十二)支持服务业企业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特,对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获得国家、省级示范(试点)的,给予一定奖励。新增省、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确保1家、力争3家,对获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区建设(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坚持“大干交通、干大交通、快干交通”,紧紧围绕“建强主城区,提升首位度”,全面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自行实施交通建设项目力争完成投资17亿元以上。

(二十三)深化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争取强港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项目,争取获得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等指标保障。对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条件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类项目,积极争取相关用地支持政策。继续支持海铁联运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十四)支持航运建设。2025年,新增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10个以上,配合推进千吨级航道改造工程。推进绿色高端不锈钢智造项目码头配套工程、余新公共码头等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十五)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支持低空产业发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空场景应用,支持城乡无人机运输和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国家级试点建设。拓展“低空+”医疗救护、物流运输、社会治理等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无人机测试场建设,联动上海、苏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区,开通城际低空载人航线。加强低空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优化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土地供应。鼓励运用产业基金,加大对低空经济项目的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十六)支持轨道建设。配合推进通苏嘉甬高铁、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等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力争沪嘉杭高铁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十七)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用足用好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大中修不少于25公里,新改建客货邮融合综合性服务站点4个。继续落实市本级高速环线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浙F牌照Ⅰ类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邮政管理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区经信商务局牵头)

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外贸、稳外资有关决策部署,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力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加快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建设,推动全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0.3亿元,重点支持引进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防范企业出口风险以及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等。

(二十八)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实施“拓市场拓订单”行动,组织10个境外拓市团组、400家次企业参展。重点支持企业到“一带一路”、南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参展。培育发展服务贸易,依托中国(嘉兴)跨境电商综试区南湖园区等平台,加快衍生云制造平台、大数据、云计算等工业基础软件及信息技术,集聚跨境软件服务,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支持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二十九)防范企业出口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5%的补助,出口至重点国家的保费扶持比例阶段性提高至80%,出口信用保险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区联动支持。对在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对入驻境外展销中心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市区联动支持。加快产业带出海,建成1条跨境电商产业带。加快落实9810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服务新政策。鼓励设立跨境公共直播间,对专业直播机构网络设施建设、海外推广等费用给予最高20万元市区联动支持。对企业开设跨境电商店铺、建立品牌独立站建设以及省级园区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三十一)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大力推动会展经济,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推动全区域承接峰会红利;统筹会展场馆资源,加强与专业会展公司合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集成吊顶、紧固件产业博览会等系列专业性展会10场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

(三十二)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省市区三级超常规外资激励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等项目积极到资,全年争取招引超亿美元外资项目4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高质量举办北上广深专场招商推介会、外商圆桌会议等多样化招商活动12场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十三)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深入实施“丝路领航”行动,培育一批扎根南湖、布局全球、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本土跨国公司,争取培育省级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1家以上。对企业获评“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称号的,给予5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十四)支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沪嘉全面接轨发展,争取更多南湖要素列入嘉兴与上海全面接轨发展工作任务,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其他地区合作。着力打造G60科创走廊重要支点,助推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南湖实验室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发展。全面参与上海大都市圈建设,发挥南湖智立方(上海中心)等前沿阵地窗口作用,高效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积极共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区发改局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开展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全力做好高质量投资、重大项目推进和重点要素保障工作,确保投资稳定增长。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65亿元,其中,支持交通领域0.96亿元,支持农水领域0.45亿元,支持基建领域1.24亿元。保障供应建设用地0.4万亩、用林100亩以上。

(三十五)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积极落实省自上而下、双向打通的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健全分类分层分级协调、要素靠前协同保障、财力统筹等工作机制。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1000亩,保障全区林地要素100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财政局)

(三十六)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争取份额占全市10%以上、力争15%。积极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三十七)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民营经济32条”,新安排的产业基金、新出让的建设用地、新批复的能源指标主要用于支持民间投资项目,以更高的资源要素保障水平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争取省级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用地指标100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三十八)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1个。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66亿千瓦时左右,配合做好天然气保供。服务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南湖供电分公司)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锚定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主线,以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为牵引,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加快缩小“三大差距”,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擦亮“城乡融合看南湖”金名片。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22亿元,其中支持乡村建设0.41亿元,支持粮食安全0.23亿元,支持强村富民0.06亿元,支持美丽田园0.1亿元,支持生态环境提升修复0.02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及大中修0.4亿元。

(三十九)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在省市补贴政策基础上叠加规模粮油种植补贴,全面推行稻麦完全成本保险、订单良种奖励等政策,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在25万亩、2亿斤左右。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推广农业“四新”技术90项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9%以上。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强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提升亿元级“土特产”全产业链5条,确保生猪、湖羊、家禽年出栏达6.5万头、0.94万只、205万羽以上,蔬菜、水产产量达33.76万吨、1.2万吨以上。加大农业招商,新招引亿元以上农业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四十)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和美乡村运营“双百双十”行动,累计培育乡村运营重点村6个、引育运营团队6支。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联农富农能力建设,提升融合效能。实施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推动农房宜居改造550栋、管线序化8个行政村、村道提升9个行政村。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5.5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建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93个,新建农村充电桩60根以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改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住建局)

(四十一)促进城乡提升。实施城乡提升工程项目10个左右,完成投资5.47亿元以上。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未来社区和美丽城镇建设,构建“城区+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四十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稳步落实推进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十三)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2025年,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6万亩以上,新增“多田套合”面积1.88万亩以上,全区“多田套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四十四)巩固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强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深入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强化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入海河流治理,争创国家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5.95亿元,其中,支持教育发展11.97亿元,支持就业0.11亿元,支持医疗、卫生1.94亿元,支持养老保障0.69亿元,支持公共安全0.8亿元,安排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帮扶救助资金0.44亿元。

(四十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大力支持建设中心镇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

(四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指导各镇(街道)高效落实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医保补助等支持生育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

(四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级评估以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整改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四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新建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实施城中村改造1761户,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82套(间)。持续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150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五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城乡社区助餐服务基本实现全域覆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基本覆盖。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

(五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建设,实施基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网底建设,夯实“15分钟医疗服务圈”。科学谋划区人民医院运行、人才引进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等筹备工作,积极落实“名医到嘉”和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五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人均标准不低于14100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不低于88%。帮扶残疾人就业75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13人,康复辅具适配622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医保分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27.78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做好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区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有负面影响政策有序废改。各镇(街道)要充分配合,发挥属地主体作用,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和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附件:南湖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事项清单


附件

南湖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事项清单

八大领域

争取事项

具体目标

责任单位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1.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争取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2项以上。

区科技局

2.加快推进科技重大项目项目建设。

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3项以上。

区科技局

3.向上争取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自主评审试点。

新增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自主评审试点1家。

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

4.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新增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不少于5个,新增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不少于5项,促成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60个。

区科技局

5.争取联合科研项目“认定即立项”市级试点。

争取科技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科研项目“认定即立项”市级试点。

区科技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

6.争取省财政支持。

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专项资金8900万元、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800万元。

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7.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

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省级未来工厂(试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案例、场景)1家,省级绿色工厂2家以上。

区经信商务局

8.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家。

区经信商务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9.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

新增省、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确保1家、力争3家。

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

10.持续做旺文旅消费。

培育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1个。

区文化和旅游局

11.支持首店经济。

力争新引进首店3家以上。

区经信商务局

12.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力争新培育规上软件信息企业3家。

区经信商务局

13.培育高品质楼宇。

力争新增星级商务楼宇1幢。

区发改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

14.争取省财政支持。

争取省级专项资金(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嘉兴海河联运集装箱业务发展。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15.深化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

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争取强港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项目,争取获得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等指标保障。对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条件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类项目,积极争取相关用地支持政策。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6.支持航运建设。

新增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10个以上,配合推进千吨级航道改造工程。推进绿色高端不锈钢智造项目码头配套工程、余新公共码头等建设。

区交通运输局

17.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继续推进嘉兴市城乡无人运输与应急输送保障体系先导应用试点,拓展“低空+”医疗救护、物流运输、社会治理等应用场景。

区交通运输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18.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

深入实施“拓市场拓订单”行动,组织10个境外拓市团组、400家次企业参展,达成意向订单4亿美元以上。

区经信商务局

19.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招引第三方交易平台、独立站、综合服务商,支持各类主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引进2个以上知名跨境电商项目或交易额亿元以上项目。

区经信商务局

20.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

争取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引进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4个。组织申报省级外资研发中心1项。

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

21.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

争取省级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1家以上。

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

22.支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争取入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省级案例,争取省发改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自由资金300万元以上。

区发改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23.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及金融工具支持。

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争取份额占全市10%以上、力争15%;力争2025年全区发行储备专项债不低于全市总额10%。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4.争取土地要素保障。

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1000亩,保障全区林地要素100亩。争取省级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用地指标100亩。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5.争取省财政支持。

争取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乡村振兴先行示范资金8000万元以上。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

26.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培育提升亿级“土特产”全产业链5条,加快推进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项目建设,争取省级补助1000万元以上。新建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1个。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

27.促进城乡提升。

实施城乡提升工程项目10个左右,完成投资5.47亿元以上。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28.推进农业农村重大投资项目。

争取省农业农村重大投资项目激励500万元。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9.巩固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争取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7万元。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

30.支持推进“劳有所得”。

积极争取上级就业补助资金2162万元。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31.支持推进“学有优教”。

高质量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级评估以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整改提升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

32.支持推进“老有康养”。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20张。城乡社区助餐服务基本实现全域覆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基本覆盖。

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属国有企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印发


南政发〔2025〕8号 (编号)关于印发南湖区贯彻浙江省和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