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接受法庭警示教育
昨天上午,南湖区纪委拓展教育形式,组织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40多人进庭审现场,旁听了在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市教育研究院原院长贪污受贿一案,为党员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课。
此案被告人欧某,案发前系嘉兴教育学院课程改革研究处处长,曾先后担任嘉兴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副主任、嘉兴市教育研究院副院长、院长,有着三十多年的工龄。2010年4月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依法逮捕。
据南湖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欧某利用职务之便,从2004年到2010年在担任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和市教育研究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在试卷印刷业务、复习教材出版、采购劳技教材等工作中,多次收受、索取印刷厂厂长、出版社业务员、聘用人员等贿赂的财物,共计48万余元。2008年4月,欧某趁市教育研究院与嘉兴教育学院合署办公之机,将嘉兴教育研究院在阳光大酒店和嘉兴宾馆的预存款合计57000余元规避到学院帐外,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部分赃款已追回。
法庭上,欧某对自己走上违纪犯法道路的反思和声泪俱下的忏悔,给前来旁听的党员干部带来了极大触动,现场的直观教育更能深刻感受法律的严肃性,更能触发心灵的警醒和反思,进而在思想上更加牢固筑好拒腐防变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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