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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勤政廉政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按照《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重品行、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嘉南宣[2008]12号)的部署和要求,决定组织新任正科局级领导干部进行勤政廉政公开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内容
按照单位性质、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列出承诺内容。具体内容可参考去年全市开展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及部分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廉政双承诺”活动承诺词,字数要求在150字左右。
二、承诺对象
新任正科局级党政领导干部。
三、承诺时间
8月31前完成。
四、承诺方式
承诺词在8月22日前报送区纪委党廉室(1611室),统一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电子邮箱:南湖办公网—→区纪委—→陆林兴
中共南湖区纪委
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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