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看信访举报说明指南
被反映人信息
被反映人姓名:
(必填)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员、党组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由纪委监察局统一受理
单位或地址:
(必填)
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和违法违纪事实。凡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在此列。
职务:
反映信息
反映主题:
(请简要说明举报情况,字数在20字以内)
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举报中心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 1、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3、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4、受理其他涉及党纪政纪、党风政风的问题。
反映内容:
(必填,举报详细内容,字数不限)
近期举报要点: 1、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2、涉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问题。政府投资项目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问题。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问题。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3、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4、利用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问题; 5、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6、发生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承办的信访件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办结。如反映情节简单、易查易核的在一个月内办结;转立案的在六个月内办结;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承办的署实名信访件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信访人反馈。
反映人信息
反映人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或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必填)
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工作单位、住址或者联系方法;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的,尊重举报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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