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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民代表:
您在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嘉兴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嘉政发〔2017〕28号)和《嘉兴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嘉政办发〔2017〕57号)文件精神,我区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自觉性,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实现了832个小区、424个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1399个强制分类执行单位分类全覆盖。在此基础上,2019年南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围绕全面推行居民小区“四分类”和整建制街道(镇)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全域推行垃圾分类工作。
一、有关宣传方面的问题。南湖区充分利用各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的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常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八进”活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如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普及分类知识,三水湾小学开展了“小小楼道长”活动,新丰镇中心小学建立了“红领巾回收公司”等,通过“小手拉大手”辐射家庭、社会,以点带面将垃圾分类理念辐射到每家每户;通过“文艺下乡”、365天天欢乐大舞台等广场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垃圾环保袋,开展垃圾分类知识问答有奖等活动。开展“红船领航志在南湖”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成立由各镇、街道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劝导员、督导员等组成的11支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助力城镇居民生活垃圾精准分类,累计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1546场次,参与志愿者达43096人次。各街道通过联居干部和社区干部宣传和走访,让社区干部发挥垃圾分类督导员的作用,按照社区网格来对各自分管的区域进行督导,让越来越多的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小区楼道内公布了网格长、督导员、劝导员名单,提升入户宣传效果,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商家和居民家庭及时上门进行宣传和劝导,共同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而努力。
二、有关垃圾分类普及面的问题。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的规定,分类垃圾桶颜色标识如下:可回收物垃圾桶——蓝色;有害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绿色;其它垃圾桶——灰色。2019年3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城镇居民小区推广“四分类”模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同时制定了《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准(修订版)》(见附件),其中已包括了您关心的居住小区投放点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所有企业、公共场所投放点标准。
三、有关可回收垃圾兑现力度问题。目前,南湖区中低价值、高价值可回收物每周收集2次,可回收物每周收集1次。全区积分卡办卡数107798张,占比63.26%。回收人员将可回收物细分为不同种类,分别通过自动称重设备进行称重计价并换算成可回收积分充值到绿色积分智能卡上,并打印出可回收物的积分明细小票作为凭证,同时自动称重系统将本次回收信息自动上传到积分兑换系统云平台录入。居民可凭二维码绿色积分智能卡到合作的连锁超市购买商品。
最后,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谢谢!
附件:关于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生活垃圾“四分类”模式的通知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封晓华,联系电话:8216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