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法律、政策法规。 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办县处级以上干部工资晋升 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和人员及工资收入统计工作。具体承担或组织实施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公开选调、调任、 培训、考核和奖励、惩戒、工资福利、辞职辞退、 申诉等职责。 办理公务员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和职位分类管理等工作。负责选调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