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2021-155240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1-03-29
文  号 南文旅〔2020〕40号 关联类型
文件登记号 有 效 性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南湖区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9 14:57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关于推进南湖区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更好服务企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文化权益,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企业输送延伸,填补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扩大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完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书屋”“农民工文化家园”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在教育引领、团结凝聚职工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职工全面发展的需求,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根据嘉兴市《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嘉文广旅〔2020〕53号)的要求,结合南湖区实际,现提出南湖区文化馆企业分馆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统筹各类文化资源,延伸文化馆总分馆制服务链,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因地制宜建立企业分馆,通过总分馆体系为企业职工增加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为满足广大企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打造我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区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分馆建设规划、组织和推进方面的统筹作用,坚持正确导向,做好顶层设计,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有序推进。

坚持企业主体。切实发挥企业在企业分馆建设和运行管理上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合企业内部 “职工书屋”“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职工之家”等各类文化设施资源,强化制度建设和效能提升,增强职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类型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分馆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和服务时间等,在保障基本服务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开展特色化公共文化服务。

坚持共建共享。树立大文化理念,推进企业现有“职工书屋”等文化资源与所在地各类公共文化资源的融合共建,形成公共文化服务政府、工会、社会和企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全区所辖各镇(街道)选定不少于1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建立起与区域文化馆总分馆人员互通、资源共享、服务联动的体系架构。到2022年在全区建成18家左右文化内涵丰富、文化资源融通、文化特色鲜明、服务样式新颖的企业分馆,广大企业职工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显著提升,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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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举措

  • 纳入服务体系

    文化馆企业分馆应纳入区域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在总馆的指导和支持下,统一企业分馆形象标识,统一运行规范和要求,履行免费开放、文化艺术辅导、文化活动实施、文化项目承办、特色文化建设等分馆职能,积极为本企业内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协调企业文化资源积极参与社会文化资源配送服务。制定企业分馆服务绩效考核标准,设定阵地管理、文化活动、队伍建设、文化培训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突出社会效益和服务满意度。

  • 选定建设主体

    企业分馆原则上应选建在规模以上企业,职工人数一般不少于200人,可持续运营能力较好,企业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内部建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职工文化活动设施。鼓励单个企业规模较小、企业又比较聚集的工业园区联合建设企业分馆,可由园区或明确某一家企业牵头,共同承担建设管理职责,共享企业分馆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企业文化活动设施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的,企业经营规模和职工人数要求可适当降低。

  • 明确服务功能

    企业分馆的服务由基本服务、自选服务和特色服务三大板块组成。基本服务主要包括免费艺术培训、图书阅览、展览展示和WiFi信号覆盖等,企业分馆应建有可同时容纳50人的多功能培训教室,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建有不少于2000册藏书并定期更新流通的图书阅览室,提升工会“职工书屋”线上线下图书资源配置,引导职工读好书,建有视觉艺术作品展览展示的功能区,企业职工可免费享受无线网络服务。自选服务包括乒乓球、台球、篮球、健身器材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并免费提供。特色服务是企业分馆为职工提供的具有个性化或较高艺术水准的文化服务,如电影院、音乐厅、美术馆以及读书会、文学社、书画社、艺术团等,是企业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是区别于其他企业分馆的特色品牌,企业应根据职工需求和发展定位免费或优惠提供。

  • 配备企业文化员

    每个企业分馆应配备至少1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有一定文艺专长和管理能力、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企业文化员。企业文化员主要负责分馆的日常管理,负责企业文化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职工文化艺术培训以及企业文艺团队组建和表演创作指导等特色文化服务等。企业文化员可以由企业内部具有文艺才能的职工担任、也可以是分管企业文化的行政领导担任,也可以是文化馆总馆选派文化志愿者担任。由企业人员兼任的,企业文化员薪酬由所在企业统筹解决;由文化馆总馆选派文化志愿者担任的,所在企业应为志愿者提供合理的交通、误餐等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文化馆、企业及志愿者应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工作职责。由园区联合建立的企业分馆,企业文化员配备和薪酬补助由园区或牵头企业协商解决。鼓励规模较大企业的企业分馆采用委托运营的方式进行专业化服务管理。

  • 规范运行管理

    企业分馆统一命名为“南湖区文化馆XX(企业名或园区名)分馆”,使用现有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形象标识。企业分馆阵地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周30小时,具体开放时间、开放范围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并公告。每个企业分馆应明确1名分馆馆长和1名企业文化联络员,分馆馆长原则上由企业管理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企业文化员兼任,具体由镇(街道)商企业决定,协调分馆的运行管理;企业文化联络员由所属镇(街道)文化下派员兼任。企业文化联络员是文化馆联系企业分馆的桥梁和纽带,接受文化馆总馆的业务指导和所在镇(街道)分馆的业务联系。此外,文化馆总馆要制定企业文化员上岗培训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保证企业文化员每月有在文化馆集中培训学习的时间。镇(街道)分馆要建立与所辖企业分馆的联系制度,做到信息互通、活动联办、资源共享。

  • 开展绩效评价

    1.免费开放。企业分馆的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对外公示开放时间与服务项目,鼓励晚上开放、错时开放,每周开放时间应不少于30小时。

    2.活动功能。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基本服务主要包括免费艺术培训、图书阅览、展览展示和wifi信号覆盖等),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全部免费。

    3.队伍培养。积极培养企业文化员与文艺骨干,建立企业分馆人才下派上挂、培训交流制度,企业文化员参加区域总分馆“两员队伍”文化管理能手的评比,达到条件的可推荐参加群文类职称评审。组建企业文艺团队不少于1支,组建不少于20人的企业文艺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每年度不少于2次。

    五、运行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

    建立由区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牵头,区文化馆、企业分馆主体以及企业所在地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公共文化单位资源,加强对企业分馆建设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根据自身实际将相关文化资源和服务内容主动向企业分馆延伸,增强企业分馆的内涵和特色。

    (二)提供投入保障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总工会每年度对照南湖区文化馆企业分馆评估标准抽查11家企业分馆,对于抽查结果达到优秀和合格的企业分馆按评估结果分档由区财政给予3万元和2万元补助。

    (三)强化日常监督

    企业分馆所在镇(街道)的乡镇文化分馆应建立与所辖企业分馆的联系制度,做到信息互通、活动联办、资源共享。区文化馆总馆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实施企业分馆与业务干部结对联系制度,协作做好企业分馆的运行指导、活动策划、培训演出等相关工作,注重服务长效机制。

    附件1:南湖区文化馆企业分馆评估表

    附件2:南湖区文化馆企业文化员评估表

    附件1:

    南湖区文化馆企业分馆评估表

    场馆名称:                              评估年度:                年

  • 项目

    评分说明

    分值

    评估分

    场地建设

    15分

    馆舍面积不少于300㎡(面积<150㎡,0分;150㎡≤面积<220㎡,5分;面积≥300㎡,10分)

    10


    有同时可容纳50人的多功能培训教室。

    5


    资源建设

    15分

    有配置用于展览、培训、演出的相关设施、设备。

    2


    阅览室藏书需不少于2000册。

    3


    配置提供包括乒乓球、台球、篮球、健身器材等服务至少一个供职工免费使用。

    6


    有展示企业特色文化的场所或项目。

    4


    运行管理

    20分

    企业分馆纳入区域总分馆体系,形象标识统一。

    2


    建立与所在地镇(街道)文化分馆资源互通机制。

    2


    企业主体(企业党支部)支持,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召开相关会议讨论。(会议记录)

    2


    建立企业文化员制度。(根据运行情况评分)

    12


    提供企业分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完整的文化分馆活动、业务档案。

    2


    服务效能

    50分

    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分馆服务内容与开放时间,每周开放30小时以上。

    2


    提供基本服务主要包括免费艺术培训、图书阅览、展览展示和wifi信号覆盖等

    4


    组织、策划实施企业分馆演出、展览等群众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12


    组织、策划实施企业分馆文化艺术类培训班不少于2期。

    8


    组建企业文艺团队不少于1支。

    6


    组建不少于20人的企业文艺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2次以上。

    5


    积极参加文化馆总馆的各项培训、演出、展览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5


    有针对或满足企业外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现主客共享)

    4


    建有企业文化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或QQ群),每月更新2条以上。

    4





    提升指标

    10分

    有活动品牌、创新做法获上级肯定或报道(省市媒体报道1次2分,区级媒体报道1次1分)

    5


    本项目接待省级及以上领导参观指导1次5分,市级领导参观指导1次3分。

    5


    注:提升指标总分不超过10分。所有指标证明材料请附后,若无佐证材料不得分。

    《南湖区文化馆企业分馆评估表》

    使用说明

    1.对照自查。各企业分馆根据评估表指标,逐项进行对照自查,并按照每项权数进行自评打分。

    2.申报考核。各试点企业分馆根据自评情况,分别向区文化和旅游局递交《南湖区文化馆企业分馆验收申报表》。由主管单位(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3.公布命名。对经验收合格的企业分馆,由区文化旅游局发文命名、授牌表彰,由区文化旅游局统一发文命名公布,并进行授牌。

    4.运营评估。对已命名的企业分馆实行动态管理制度,被命名的企业分馆每年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运营绩效评估,评估结果报区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落实绩效奖励,连续两年不参加评估或评估结果不达标的(低于80分),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命名并摘牌。

    附件2:

    南湖区文化馆企业文化员评估表

    企业文化员姓名:                          评估年度:            年度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权数)

    自评20%

    企业

    30%

    总馆50%

    合计

    100%

    (10分)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职业道德。(5分)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及总馆组织的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含培训讲座);每年独立撰写一篇心得体会。(5分)





    (80分)

    1.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分馆作用,保障文化分馆设施日常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5分)





    2.制定文化阵地各项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开放时间和活动项目对外公示。(制度需上墙,活动有预告)(5分)





    3.企业文化分馆季季有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2次以上。组织开展1场以上企业分馆自办广场文艺演出,本企业参与节目不少于60%。(20分)





    4.重点培育和巩固1支以上文艺团队(其中一支为10人及以上团队),积极组织团队正常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带领团队参加各级各类文化活动3次以上。(20分)





    5.积极参与南湖区文化馆总分馆点单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配送。积极参加区、镇(街道)各类文体活动,配合做好其他各项文化工作。(10分)





    6.专业能力。文化员根据自身特长深入企业生活,创作作品或指导企业分馆作品获奖。个人策划并组织实施分馆活动不少于3项。(10分)





    7.组织后勤工作。完成企业分馆计划总结,整理制作企业分馆档案,撰写分馆信息报送总馆每年不少于3条。(10分)





    (10分)

    出勤情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踏实、认真负责。(5分)





    深入基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企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完成下派员工作日志记录。(5分)





    (加分项)

    创作辅导成果:指业务干部在工作中创作、辅导作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镇级0.5分,区级银奖、市级铜奖1分,区级金奖、市级银奖、省级铜奖2分,市级金奖、省级银奖3分,省级金奖4分。)





    个人荣誉(获评全国、省先进荣誉20分,市先进得10分;区先进得5分,局先进得2分,总分馆级优秀得1分。)





    总分





    注:本考核办法依据运行实际情况制订,德、能、勤三部分为基本项,绩为加分项;试行后确定执行。所有指标证明材料附后,若无佐证材料不得分。8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