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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001-00001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文 号 | 秀城办发〔2001〕147号 | 关联类型 | |
文件登记号 | FNHD01-2001-0002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二OO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为各镇规范地推行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卫生室的办医条件,提高镇村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综合服务能力、卫生服务利用率及管理水平,根据卫生部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积极稳妥地推行乡(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几点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卫生室规划布局
根据卫生部对村卫生室服务范围的规定,各镇要结合本地人口、规模、居住、交通等实际情况,本着方便群众,有利管理、充分利用卫生资源的原则,对本镇村卫生室设置进行调整,统一布局。
(一)镇、村医疗机构总体布局应以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下同)为中心,打破村村设卫生室的框框,变村村覆盖为区域覆盖,原则上按服务人口2500左右、服务半径1.5公里左右的标准设置一个卫生室。卫生院所在村及周边村不设卫生室;区域范围小、人口少的行政村可以联建一个卫生室;行政村合并的,卫生室也应调整,只设一个卫生室。
(二)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统一调配,适当集中,便于管理。一般卫生室设乡村医生不少于2人,中心卫生室3-5人,卫生院分院不少于5人。
(三)卫生室的房屋建设,既要合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又要兼顾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一般卫生室要达到三室40平方米以上;中心卫生室要求达到五室80平方米以上,设观察床位;卫生院分院应增设化验室: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由卫生院提出总体规划,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卫生室卫技人员执业条件和来源
(一)乡村医生执业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省卫生厅统一举办的执业考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
2、经卫校正规化培训,取得相当中专学历证书或目前正在参加培训,因培训尚未结束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
3、乡村医生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村卫生室卫技人员来源
1、符合以上执业条件目前在岗的乡村医生;
2、卫生院下派的医务人员;
3、有正规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村卫生室管理要求
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镇政府的领导下,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由卫生院负责管理,实行“二证”、“六统一”管理,通过统一管理,强化卫生院对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一)“二证”即“执业许可证”和“输液许可证”,对符合条件并验收合格的发给“二证”,否则以非法行医处理。
(二)“六统一”即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事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和分配政策、统一医疗风险保险。
1、统一行政管理。卫生室的行政事务,包括卫生室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考核、乡村医生的思想建设、评比奖惩等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2、统一人事管理。乡村医生由卫生院院长聘任并发给聘书,被聘乡村医生一律由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对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予辞退,超过年龄的应及时办理退岗手续。卫生院定期对受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予试聘,连续二年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3、统一业务管理。卫生院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对卫生室统一管理,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社会卫生工作、人员培训由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统一门诊登记、处方、收款收据、病历、操作规程等,村卫生室在工作中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收费有收据。
4、统一药品管理。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由卫生院统一进货后调拨,并加强监督检查,卫生室做到药品、器械、材料每月一盘点,账物相符,及时报账。严禁卫生室和个人私购药品。
5、统一财务管理和分配政策。卫生室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业务收入款定期上缴卫生院。乡村医生的报酬本着分别核算、多劳多得、适当提留的原则,制订统一的分配政策,其报酬以卫生室的三费收入、药品进价与零售价的差价作为核算基数,其中70%作为乡村医生的报酬、福利和考核奖励,30%卫生院统一提留作为业务培训、养老保险、医疗风险保险和管理费用。
6、统一医疗风险保险。乡村医生统一参加医疗风险保险,采用单位与个人共同投保,互助共济、风险分担的机制,化解医疗风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实行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村卫生室管理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和新老交替,有利于卫生院与卫生室相互配合和协调发展,根本的一条是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的目的意义,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建立和健全以分管镇长为组长,卫生院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组成的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一体化管理规划、办法及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二)合理规划,完善网络:各镇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本镇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报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审批。在村卫生室的设置上要多方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由镇政府确定布局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心组织,不断完善,坚持在规划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不搞形式主义。
(三)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乡村医生是农村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依靠力量。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教育,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要使乡村医生认识到开展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教育他们认清形势,树立全局观念,坚持集体办医,服从统一调配,文明廉洁服务,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转变服务观念,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增加投入,改善条件。实行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后,村卫生室实行集体办医的性质不变;村卫生室承担的医疗、预防、保健任务不变。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村卫生室新建、迁建,所在镇、村应搞好协调,予以支持。当前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村卫生室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办医条件,争创示范卫生室。
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是目前农村卫生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各镇要加强领导,搞好调查研究,精心组织,不断完善、巩固和提高,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作出新贡献。
五、城南、东栅街道的村卫生室管理参照本意见执行。
主题词:规范 一体化管理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卫生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工委办。 共印60份 | ||
嘉兴市秀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1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