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批,2021年9月9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 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02109080003 | 嘉兴市 | 南湖区 | 东栅街道泾水公寓泾水路和景宜路交叉口烧烤店油烟扰民。 | 油烟 | 经查,该件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该区域6家烧烤店铺均为临街店铺,紧邻泾水公寓居民住宅区,6家餐饮单位全部已配备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开启使用,现场周边有轻微异味。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栅街道监督见证下,区生态环境分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于9月9日晚间营业时段对6家烧烤店进行了餐饮油烟废气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明玉小吃店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油烟平均浓度1.2mg/m³,串门小吃店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油烟平均浓度1.9mg/m³,主烤官烧烤店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油烟平均浓度0.5mg/m³,金桁烧烤店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油烟平均浓度<0.1mg/m³,卢炜火锅店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油烟平均浓度0.135mg/m³,热黑木烧烤店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油烟平均浓度0.359mg/m³,均低于《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2.0mg/m³。 | 基本属实 | 2021年9月10日,东栅街道约谈6家烧烤店经营者,就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治理对6家烧烤店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运维,增加清洗频次,由原来二个月清洗一次改为每个月清洗一次,并按要求登记清洗台账,并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更换新的净化效率高的设施设备;二是要求热黑木烧烤店、明玉小吃店经营者立即封堵后厨墙体上废弃排风扇和墙孔。 | 无 |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