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担区域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和绩效评价;负责区域内国资公司投融资、国资公司资本运作、国资统计、清产核资、产权变更、资产处置、资产评估等工作,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负责国资对外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房产租金收取和维护维修的受理、审核、交办工作及安置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