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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013-133188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
文 号 | 南政办发〔2013〕192号 | 关联类型 | |
文件登记号 | FNHD01-2013-0019 | 有 效 性 | 有效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但我区企业欠薪案件数量仍处在高位,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认真贯彻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8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等8部门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和各部门要把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坚决贯彻省政府防范处置欠薪“三个确保”目标要求,即:确保春节前本辖区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年度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年度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务求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的工作职责,理顺工作体系,较大幅度减少欠薪案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因欠薪引发群体性或不良事件,维护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打造“不欠薪南湖”的品牌。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南湖”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创建“不欠薪南湖”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组织开展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的各项工作。
区政府成立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
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抓紧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业负总责,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内企业负总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完善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区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职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欠薪案件进行调查处置,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区住建、水利、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水利和交通施工行业的执法检查,处置本领域欠薪事件;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人力社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国资监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工资案件;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欠薪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对企业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会组织负责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事务;企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负责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帮助指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规范用工行为,增强自我约束、自我防处的能力;人民银行负责做好特殊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存监督和对欠薪企业的信贷惩戒工作。其他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
(三)加大打击欠薪案件力度
对一般欠薪纠纷事件处理要按照镇(街道)负责、属地负责、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尽力做到矛盾纠纷不出企业,确保矛盾纠纷不出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对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区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职工工资案件,应依法移送并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欠薪逃匿或欠薪总额超过50万元或拒不执行改正指令的企业,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予以公开曝光,并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予以披露,对其履约担保、融资贷款加以限制。区住建部门要大力推行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严格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管理等劳动用工台账;对因欠薪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并在全省公示。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工资、延长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响应能力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现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欠薪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基层调解欠薪个案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性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行政执法调查周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15天,元旦至春节期间查处时间缩短为7天。针对集体争议案件劳动仲裁要当天立案、先行调解,7日内无法调解结案的,应及时作出裁决。对欠薪逃匿或欠薪群体性案件,人民法院要开通司法绿色通道,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要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96309”的畅通,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按照区劳动维权宣传月活动的要求,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要加强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应、及时查处、及时公开。
(五)切实增强“两金”保障能力
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和特殊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切实增强政府应急保障能力,区政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每年由区财政预算安排不少于20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用于解决由于欠薪引发突发事件的职工生活困难。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安排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增加防范因欠薪引发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在严格执行建筑、交通、水利等特殊企业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督促所辖区域内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全面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六)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镇(街道)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工作,负责辖区企业支付工资和欠薪案件情况报告。对欠薪逃匿案件、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欠薪涉及10人(含)以上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事项,要在1个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要在3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当前重点工作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为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劳动者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区政府决定在2013年12月上旬至2014年春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对象为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重点为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服装、工艺品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最低工资制度执行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拖欠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专项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和排摸阶段,至2013年12月中旬前完成。各镇(街道)、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劳动维权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对欠薪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以村、社区、园区为单位,通过网格化管理把排摸任务落实到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专门人员身上,排摸工作要有检查表格登记,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检查面达80%以上。第二阶段为执法督查阶段,从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1月中旬。区政府将组织人力社保、住建、公安、国资、工商、交通、水利、总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各镇(街道)、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将建筑施工、餐饮、加工制造等重点行业的企业、租赁企业以及曾经有过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要求其按月将工资支付情况报所在地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存在欠薪苗头的企业和连续两个月未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各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及时介入,会同区住建部门、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把欠薪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区政府,确保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至2014年1月底结束,各镇、街道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截止至2013年12月20日),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等;要把本次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专项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工作经验及专项检查情况表于2014年1月12日形成书面总结报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每天下午4:00前报送当日欠薪及处置情况,对欠薪情况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联系人:卢琳,联系电话:82838341)。
附件:1.欠薪重大事件快报表
2.欠薪案情及处置情况“零报告”表
3.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专项检查情况表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欠薪重大事件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重大事件类型 | 请打勾“√”填写: □ 逃匿欠薪案件 □ 欠薪恶性突发事件 □ 欠薪群体性事件 | ||||
用人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地址 | |||||
涉及人数(人) | 涉及金额(万元) | ||||
事件发生基本经过: | |||||
事件当前处置进展或采取的措施: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本表所称重大事件,指欠薪逃匿案件、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欠薪涉及10人(含)以上群体性事件等;
2.欠薪恶性突发事件,主要指因欠薪而引发当事人采取爬高楼或塔吊、非法聚集、阻塞公路、围攻政府部门、爆炸、暴力斗殴以及其他极端方式维权,并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请按规定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2838338;联系电话:82838341)。
附件2
欠薪案情及处置情况“零报告”表
报告单位: 填报时间:
当天接到的欠薪举报投诉案件数(件) | 共涉及人数(人次) | 共涉及金额(万元) | |||
当前处置进展或采取的措施: | |||||
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零报告”,就是从初次上报报表到本次上报报表时段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要将报表填上“0”并及时上报;
2.案件数、人数、金额三个栏目,应填写“0”或当天实际发生的数额;
3.本表在2014年1月1日—1月30日期间使用,请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于每天下午4点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2838338;联系电话:82838341)。
附件3
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专项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201 年 月 日
检查用人单位情况 | 拖欠工资情况 | 处理情况 | 涉嫌犯罪案件 | |||||||||||||
用人单位户数 (户) | 涉及职工人数(万人) | 用人单位户数(户) | 涉及职工人数 (万人) | 涉及金额 (万元) | 补发工资人数 (万人) | 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总额 (万元) | 移送公安机关 (件) | 法院 审理 (件) | ||||||||
其中: 农民工人数 (万人) |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万人) | |||||||||||||||
合计 | 其中:农民工 | 合计 | 其中:农民工 | 合计 | 其中:农民工 | 合计 | 其中:农民工 | |||||||||
甲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合 计 | 1 | |||||||||||||||
建筑企业 | 2 | |||||||||||||||
加工企业 | 3 | |||||||||||||||
住宿餐饮企业 | 4 | |||||||||||||||
其他用人单位 | 5 |
其他情况:1.参加检查人数: 人;2.印发宣传资料: 万份;3.咨询次数: 次;4.公布欠薪严重违法行为单位数: 户。
备注:1、加工业企业主要指食品、纺织服装、玩具、家具制造、金属加工以及电子产品装配等加工企业;
2、本表请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014年1月12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2838338;联系电话:82838341)。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城投公司。 |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