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市昊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涂装线技改项目 |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篁工业园区(嘉兴市品格服饰有限公司厂区内) | 嘉兴市昊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50万元,一条浸漆线代替原有一条喷漆线,但考虑到浸漆后成品工件因磕碰掉色再回浸漆工序繁琐,采用喷漆方式进行补喷,因此保留一个手动喷房。由于原环评喷漆、喷塑共用一条前处理线新增一条前处理线(喷塑前处理)和 1 台抛丸机进行工件表面喷塑前处理,同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技改项目完成后, 项目需喷塑配件产品为 2000t/a,需浸漆配件产品为432t/a。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隔油+沉淀+SBR+深度处理)达标后部分外排,其余回用。 2、废气污染物:①抛丸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除锈废气: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③浸漆、补漆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浸漆、补漆烘干废气:浸漆槽封闭设置、工艺过程产生的VOCs废料按照GB 37822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加盖密闭。 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污染防控技术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 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焚烧处置设施的炉渣与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贮存场、填埋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⑤严格按照生产班次生产,夜间10:00以后不生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3027
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