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559/2022-169181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5-10
文  号 主题词

企业信用修复指南

发布日期:2022-05-10 14:15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企业信用修复需要符合的条件

①履行处罚决定;

②作出决定满1年;

③无新同类违法行为;

④信用信息网站存在不良信息记录。

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需要提交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申请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信用修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4.《信用修复承诺书》

5.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志愿服务等证明材料

6.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7.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清单

备注:其中第5项并非必须提供的材料;第6项可由综合执法办案部门提供材料。

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签字、盖章、落款日期等缺一不可。(申请表、承诺书的签名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如信用浙江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不一致的,申请表及承诺书上填写信用浙江上的文书编号。

《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修复承诺书》、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材料准备齐全后,联系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中队,由执法队员上门核验并收取材料。

各中队联系电话:

建设中队:83837973

新兴中队:89970223

新嘉中队:83615137

解放中队:82522093

南湖中队:89970582

东栅中队:82807883

南湖景区女子中队:82532380

湘家荡(七星)中队:83620192

科技城(大桥)中队:83902506

新丰中队:83028185

凤桥中队:83191919

余新中队:82114099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核对不良信息主体提交的完整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15个工作日内)。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出具《不予信用修复告知书》;符合条件的,在部门网站公示《信用修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制作《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报信用办进一步修复完成。

登录信用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在不良记录后显示“已修复”即为修复成功。

1信用修复申请表.docx

2信用修复承诺书.docx

3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