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2-173263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2-07-15
文  号 主题词

2022年7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

发布日期:2022-07-15 08:11 信息来源: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市第二医院整体迁建(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总医院)项目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东至规划南江路,南至现状甪里街, 西至规划庆丰路,北至规划嘉善第三通道

嘉兴市第二医院

项目总投资463833.18万元,主要建设主体医疗楼、感染楼、发热门诊、行政教学研楼、污水处理站、供氧中心等,其中主体医疗楼含门诊楼、共享医技楼,住院楼等。行政教学研楼,不设置科研实验室,主要进行临床培训、教学等。此外,本项目不设置动物实验室,不设煎药房。

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0日,在湘城社区、东栅基督教堂、双溪社区、湘都社、南溪中学、云东社区、同济嘉兴环保医院、云阳社区、新南社区、万洲社区、中港社区、东栅小学、九曲社区、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南江社区、格林社区、嘉兴市急救中心分站 (嘉兴市市立三一医院、嘉兴医院附属妇儿医院)、嘉兴一中实验学校、云都社区、农翔社区、桂苑社区、化东社区、 东北师大南湖实验学校、凌塘社区、南湖区政府、七里店基督教堂、嘉兴市教育局、茶园小学、嘉兴市实验学校的公开栏张贴了公告,并且同步在自身网站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包括赞成和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传染性病原废水:传染性病源废水经单独化粪池预 处理后进入1号污水处理站经“消毒+脱氯”预处理后经“缺氧+好氧+二沉+消毒”处理后经纳管口DW001纳管。纳管废水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环境;②一般医疗废水:一般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2号污水处理站经“缺氧+好氧+二沉+消毒”处理后经纳管口DA002纳管。纳管废水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 司集中处理后排入环境。

2、废气污染物:①废水处理(NH3H2S、臭气浓度):1#污水处理站臭气密闭收集后经 “低温等离子+碱喷淋+次氯酸 钠喷淋”处理后通过离地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污水处理站臭气密闭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通过离地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②锅炉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废气收集后引至主体医疗楼的塔楼(综合住院楼B座)经离地8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食堂油烟:主体医疗楼油烟经过油烟净化 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经引至主体医疗楼的塔楼(综合住院楼A座)经离地8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行政教研楼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经引至行政教研楼楼顶经离地3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④烟尘、SO2CO、NOx、非甲烷总烃:1#柴油发电机房的废气经专用烟 道引风至感染楼楼顶经离地25m的排气筒DA006排放;2#柴油发 电机房的废气经专用烟道引风至主体医疗楼的裙楼住院楼A座楼 顶经离地80m的排气筒 DA007排放;3#柴油发电机房的废气经专用烟道引风至主体医疗楼的裙 楼住院楼B座经离地80m的排气筒DA008排放。⑤二甲苯、甲 醇、乙醇:检验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后引 至主体医疗楼裙楼楼顶经两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离地24m排气筒 DA009排放。⑥汽车尾气CO、NOx、 非甲烷总烃:设置地下室排烟系统,经地下室 通风排气系统排放,排气口设置于地面绿化带内。

3、固体污染物:①医疗废物、污泥、检验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②废输液瓶(袋):专业回收的单位回收处置;③一般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公司;④餐厨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⑤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4、噪声:①泵机、变压器设置减振基座、 置于单独设备房内。风机选用低噪声类型;通风 管上加装消声器,风机安装采用减振吊架或减 振器;置于单独设备房内,通过建筑隔声。柴油发电机置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对应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并采用隔声罩隔声并安装减震器。对院内配套公建加强管 理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②外环境交通噪声控制措施: 建筑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氟碳喷涂)三玻两腔双银LOW-E中空玻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3027

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