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14/2022-173363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检察院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文 号 | 主题词 |
2022年2月17日在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柏屹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1]、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2]及区委实施意见[3],认真执行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充分履职,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优化检察服务保障,助推南湖建设“首善之区”。
坚决维护“红船起航地”安全稳定。牢记“南湖无小事、事事连政治”,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7333件11375人,批准逮捕2238人、起诉5381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56人、起诉113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突出源头治理净化行业环境。坚持打击犯罪、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统一,依法审慎办理商贸综合体、房地产、非法集资领域涉众案件,相关做法获最高检陈国庆副检察长批示肯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盗抢骗”“黄赌毒”犯罪,批捕1448人、起诉2798人。坚决维护防疫秩序,筑牢疫情防控线,依法严惩涉疫犯罪4人。
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项措施”[5],联合区工商联建立检企直联平台,常态化开展“三·四”主题日活动[6]。严惩企业反映强烈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240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坚持宽严相济,对涉罪民营企业人员,不捕或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44人,不起诉67人,跟进案后回访,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129人,涉案金额42亿元,妥善处理群众集体访520人次;守护蓝天碧水,起诉污染环境犯罪63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25件;服务脱贫攻坚,司法救助因案致贫致困群众6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8.58万元,起诉涉农刑事犯罪11人,助力乡村振兴。
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7],依法不批准逮捕轻微刑事犯罪973人、不起诉153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在刑事诉讼中对97人变更为非羁押措施,引导刑事案件和解162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治理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以案释法,组建“红船讲师团”[9],为学校、社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70余次,覆盖人数超5万。
二、强化法律监督,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南湖建设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33人、撤案32人,追捕、追诉75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已改判20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纠正判实刑未执行、应收监未收监罪犯31人;开展专项监督,监督执行特赦人员20人,监督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29人,服务基层换届选举。受理不服刑事裁判申诉37件,依法监督改判10件。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对标民法典,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已裁定再审或改判17件。大力整治虚假诉讼,建立公、检、法、司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纠正“套路贷”虚假诉讼15件,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延伸监督视角,依法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不当情形11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深挖、移送虚假诉讼案件背后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2人被追责。
不断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独特优势,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0]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1]为抓手,推动行政检察做实、做出成效。与区政府、区法院建立协同化解机制,参与化解行政争议15件,力促案结事了政和。主动作为,配合市检察院实质性化解长达五年、涉及6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助力破解土地违法行政处罚落实难,依法发出检察建议41件,协同职能主体收回被非法侵占的土地126.54亩。
切实做好公益诉讼[12]。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办理公益诉讼184件,重特大案件占比18.5%。把问题优先解决在诉前,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督促行政机关查处和整改违法单位或个人267家,收回国有财产5.3亿元,规范刑事犯罪人员养老金发放54人,追偿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费用及食品药品安全赔偿金258.49万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均获法院支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香花坝桥碉堡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促成最优修复方案,该文物已被列入全市维修名单。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履职尽责保障民生民利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履职为民办实事,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障。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67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52件,督促将25名食品涉罪人员纳入从业禁止名单。探索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13],对孙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主张惩罚性赔偿108.67万元,是全市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最高的案例。多元保护公民信息,起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6人,办理公益诉讼6件,起诉非法买卖微信号的梁某某等8人后,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既打击犯罪又维护公共利益。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深入开展“反诈”“断卡”[14]“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92人、网络开设赌场、赌博犯罪113人,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犯罪69人。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协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15]、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16]。牵头九部门共同发文,落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17]。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90人、不起诉70人。搭建未成年人全流程观护帮教体系[18],努力挽救每一位失足少年。在全市率先出台“督促监护”[19]工作机制,向“问题少年”背后的“问题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携手妇联启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成立“连心岛”志愿服务队,开展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等50余场。
维护特殊群体权益。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人,起诉4人,督促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李某及时兑付工资20.6万元,帮助7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对案件中无法拿到工资、生活陷入困难的18名农民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创建“无欠薪南湖”。维护残障人士、老年人等出行需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同破解盲道等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难题。强化医护人员权益保障,依法严惩伤医扰医犯罪,守护“最美逆行者”。
优化检察便民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区矛调中心。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稳妥处理各类信访680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实现两个100%。以全国检察公开听证互联网直播首批试点为契机,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直播听证7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托浙江检察APP,为律师提供线上阅卷服务1688件次,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四、当好改革实践者,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多重改革叠加任务,有效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活力。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支持、按时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机构及17名检察人员转隶任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20],主办或协同查办民警徇私枉法案2件。密切与监委的配合制约,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出庭指控职责,起诉监委移送的贪污贿赂犯罪19人,共同推进清廉南湖建设。
有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落实员额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24名。压实检察官主体责任,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443件。贯彻最高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21]办案机制改革,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落实以“案-件比”[22]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带动检察官办案提质增效,切实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切实抓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遵循证据裁判规则,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防范冤假错案。履行好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教育、量刑建议、程序选择等方面的主导责任,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3],适用率超过85%,一审认罪认罚被告人服判率超过99%,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促进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会同司法局建立值班律师协作机制,确保律师辩护和值班律师援助全覆盖,携手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效运行。
纵深推进检察数字化改革。与法院、公安、司法紧密协作,推广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24],实现数字卷宗单轨协同,打造政法办案“直通车”。找准小切口,自主研发建设“智慧刑执监督系统”,汇集、共享执法司法信息数据270余万条,碰撞、比对、筛选监督线索,依托与公安、法院建立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转罚金”机制[25],促进执行财产刑136件,执行金额60多万元,应用成效获省检察院肯定。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过硬履职本领
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各方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区委巡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反馈意见、公益诉讼审议意见,选派23名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检察履职情况。用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通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形式,多元化常态化联络代表委员。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在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48次,公开各类案件信息5101条、法律文书4537份。
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从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承办“红船精神检察论坛”,获最高检童建明副检察长批示肯定。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引导干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守好“红色根脉”,紧跟新时代检察发展步伐。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扎紧扎牢检察权运行的“笼子”,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公开防控措施,建立取保候审案件监督告知制度[26],向1000多名取保候审人员发送《监督告知书》;严格执行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7],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28],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59件,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不懈狠抓“四风”,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做到警钟长鸣。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集体和个人受到党委政府及上级检察院表彰140多次,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16个案例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1个案例获评全市首个全国指导性案例,获党委及上级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21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南湖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推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南湖检察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人大监督,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更丰富的司法需求;必须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勇于改革创新,坚持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打牢检察发展底座。
同时,我们还清醒认识到,南湖检察工作离区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服务大局的系统性、精准性还不够强,实效有待提升;二是具有检察辨识度的创新产品不多,与先锋检察院目标还有距离;三是检察数字化改革还需深化,法律监督质效还要增强;四是塑造变革能力还有短板,队伍素能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今后五年和2022年检察工作的主要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五年。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的宏伟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区委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展示“红船旁检察先锋”新形象。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南湖区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开局之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强化主动维稳和风险防控,确保红船绝对平安。打好“守根护脉”的检察“组合拳”,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犯罪。深化“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大力化解涉检信访积案,逐一销号、动态清零。通过检察建议、白皮书、法律监督年度报告等,以案释法,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擦亮“红船讲师团”品牌,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以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为切入点,优化检察产品供给,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刑事合规探索实践,促进涉案企业“司法修复”。厚植南湖科创优势,建立知识产权“四大检察”协同保护模式。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聚焦重点人群,依托社会大救助体系,做到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密切与监委衔接,共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以助推法治示范区建设为落脚点,融合式监督源头化治理,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始终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瞄准服务大局的热点焦点、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公共利益的短板弱项,加强精准监督、穿透监督,健全法治共同体协作共赢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力争监督一案治理一片,促进良法善治。
四、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重塑法律监督模式,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加快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拓展“智慧刑执监督系统”多跨场景应用,着力构建刑事检察数字监督新模式。坚持质效导向、数字赋能、类案为主,加快核心业务数字化,以小切口打造“业务价值高、影响力大、创新性强”的法律监督应用新场景,培育标志性数字检察成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
五、以党建为统领,自觉忠诚干净担当,锻造红船旁检察铁军。坚持红船领航、政治立检,争做“两个确立”忠实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红色根脉”坚定守护者。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的整改落实。一体巩固、深化、拓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激发检察干警创新创优热情,推动南湖检察争先进位,展现检察先锋新形象。
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更长。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勇毅前行,用检察担当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努力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