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111/2022-17338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全面推进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建设,建立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一人一档”数字化档案,为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工作奠定基础。现就全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
本次“建档立卡”对象为户籍所在地为南湖区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要为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
1.退役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军官)、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2.退役士兵: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志愿兵)、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含回乡生产)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3.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采集时间、地点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统一部署安排,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从即日起,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登记。
三、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奖惩材料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5、低保、低边人员携带相关证件;
6、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四、咨询电话:
南湖区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地址及方式
镇(街道) | 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大桥镇 | 南湖区大桥镇天宁路1号 | 0573-83677959 |
七星街道 | 南湖区兴星路518号湘湖社区3楼 | 0573—83620215 |
新丰镇 | 南湖区新丰镇丰南街98号 | 0573—83021016 |
余新镇 | 南湖区余新镇渔里路500号人民政府213办公室 | 0573—82360082 |
凤桥镇 | 南湖区凤桥镇凤启路76号 | 0573—83182720 |
东栅街道 | 南湖区泾水路双溪花园北侧约40米 | 0573—82821350 |
建设街道 | 南湖区县南街46号街道办事处207室 | 0573—83679087 |
新兴街道 | 南湖区吉杨路268号 | 0573—89970340 |
新嘉街道 | 南湖区城北路557号 | 0573—83615613 |
解放街道 | 南湖区东升东路229号 | 0573—83839241 |
南湖街道 | 南湖区景湖路318号街道办事处114办公室 | 0573—89970614 |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南湖区吉杨路259号 | 0573-82051357 |
备注:1、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2、为严格防控疫情,减少人员流动,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的风险,请大家先按要求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纸质表格,有序开展申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