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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辉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室外公共运动场地》的建议收悉,由我局主办,南湖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南湖区体育事业的支持与关心。公共体育设施是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的基础载体和重要引擎,对提升居民身体素质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共同富裕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几年,南湖区高度重视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公共体育场地的建设。 一、切实做好规划,不断完善体育设施建设顶层设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健康南湖”建设,实现南湖区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委托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团队经精心谋划、研究,完成《南湖区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南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编制工作并发文。在规划中明确了加快各类体育设施的建设,例如: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一场两馆等设施建设。其中“一场两馆”建设,已列入区教育体育局的重点工作,现处于规划和选址阶段。另外继续实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大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新增绿道40公里,到2025年人均拥有体育场地在2.9平方米以上。 2022年上半年,嘉兴市体育局会同嘉兴市司法局对各县市区开展《嘉兴市全民健身保障若干规定》调研,待调研论证结束后发布此规定。规定中明确了学校体育设施有序开放问题。南湖区根据上述规定,接下来对公办学校在规划、建设配套的体育设施时,结合向社会开放的实际需要,使体育场地设施与教学区域相对隔离,并建有向社会开放的通道。已建成的公办学校能够体育设施与教学区域隔离的,进行隔离改造,创造条件有序向社会开放。 二、加强多部门协同,不断完善公共体育基本设施建设 一是在新建住宅项目中,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规划条件中明确“体育健身设施配建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会同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规划条件对于体育健身设施配建相关要求,严格把关。并在后续的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确认阶段予以落实,确保体育健身设施配建到位。二是在凌公塘文化体育公园改造项目中,区级多个部门对改造过程中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进行论证,更注重体育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例如:嘉兴国际网球中心场馆,使它在原有基础上更具实用性,更贴近群众需求,目前处于征集设计方案中。 三、加快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全民健身资源供给 南湖区整合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借力“中心城区品质提升”“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推进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桥下空间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2020年完成建设百姓健身房10个,笼式足球场2个,多功能运动场4个,拆装式游泳池1个,“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10个。2021完成建设百姓健身房5个、笼式足球场1个、多功能运动场1个,“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23个。2022年在三环东路与湘溪路交叉口北侧桥下新建4片篮球场、4片5人制足球场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运营,形成长效机制。启用三元路苏州塘桥下门球场1片,该门球场由嘉兴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建造,嘉兴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处于闲置状态。通过区教育体育局协调后移交至属地管理并对外开放使用。另外还将新增体育设施进公园1个,全民健身广场2个,笼式足球场1个,多功能运动场1个,百姓健身房3个,“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10个(分布在各镇街道)。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快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为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全民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提供良好的平台。 再次感谢您对南湖区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