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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许强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主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会商,制定解决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校园安全是学校健康和谐发展的重中之重,而校园食品安全更是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食品安全排查“零死角”、问题整改整治“零容忍”、违法违规“零放过”的原则,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因此,我局认为您提出的《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紧迫性和长远性,对于做好新时代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十分有利,是利国利民的民生意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规范管理,全面推进“阳光食堂”建设,切实维护师生权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22年3月25日,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南教体〔2022〕33号)》,提出了坚持公益性原则,打造师生满意食堂;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食堂管理标准化;重视成本核算,加强食堂内部管理;明确资质条件,确保源头安全可控;加大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厨房;加强长效监督,促进食堂规范经营等六条意见。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努力提升食堂精细化服务水平,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办好师生满意食堂,2022年3月25日,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委托管理和校外供餐单位选定工作的通知(南教体〔2022〕34号)》,就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学校食堂委托管理工作、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管理工作、廉政合同签订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局联动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今年初,下发《关于印发2022年南湖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中高考前夕、暑期托班期间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校安委成员单位组成春秋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专项督查组,对11个镇(街道)的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工作开展联合督查,重点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督查中存在问题的进行集中通报。今年以来,累计培训学校、托幼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共计1028人次。通过发布“红黑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推进学校食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全面推进浙江省“校园智治”应用落地使用,推动学校使用浙食链、众食安系统,实现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建立相关记录台账,每周上传自查报告,每日上传原材料采购台账、餐饮具消毒记录、留样记录等台账记录。同时,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在已建“阳光厨房”的基础上升级智能功能,将“阳光厨房”从单一的“后厨可视”升级为“后厨操作可观、食材来源可溯、食安管理可查、诚信承诺可示、餐饮服务可评”的智能“阳光厨房”。
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督考,狠抓落实。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智治场景运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运用纳入属地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并定期开展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细。
二是巩固校园守护三年行动和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智治成果。根据《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2022年为三年行动最后一年,截至目前,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B级比例、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 IS022000体系认证、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 +阳光厨房”和智能“阳光厨房”建设等指标均已完成。2022年,主要工作重点是要巩固前阶段专项行动成果,并进一步从以下方面进行提升:1、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学校及周边);3、严惩重处违法行为;4、提高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合格率,力争达到100%。
三是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继续推动学校使用校园食安系统实现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建立相关记录台账;学校食堂“互联网+阳光厨房”全覆盖,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阳光厨房”,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