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3-137274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3-01-10
文  号 主题词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4:46 信息来源: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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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6 万吨绿色环保水性高分子乳液系列 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288

20221230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2〕88 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26 万吨绿色环保水性高分子乳液系列 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金西铖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50台立式加工中心、10台卧式车床、5台龙门、15万件机床零配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31

202315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3〕1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金西铖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50台立式加工中心、10台卧式车床、5台龙门、15万件机床零配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3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市达美包装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万平方米彩印瓦楞纸箱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南)环建〔20232

2023110

见附件。嘉(南)环建〔2023〕2 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市达美包装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万平方米彩印瓦楞纸箱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