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065/2023-145668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南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20
文  号 南政发〔2023〕4号 主题词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南政发〔2023〕4号)

发布日期:2023-01-20 10:21 信息来源:南湖区政府浏览次数:

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区长陈群伟: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常务副区长钱霄栋: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推进、服务业发展、人民武装和征兵、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统计、对外联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资管理、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应急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咨询、议案和提案办理、电子政务、保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嘉兴市南湖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武部、区监委、各民主党派、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咨询委、南湖研究院、南湖实验室。

副区长徐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打击走私、保险、电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外事办。

联系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科协、区台办、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电力局、各通信公司、有关银行和保险公司。

副区长张杰: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整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城市有机更新、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区长阿卜杜吉力力•阿卜来提:负责民政、司法行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联系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关工委、区残联、区民宗局、区慈善总会。

副区长吕卫强: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副区长张乐:负责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金融、粮食、供销、气象、统筹城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金融办、区供销社(农合联)。

联系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南湖邮政管理局。

副区长沈洁: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广播电视、机关事务管理、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

联系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馆、区红十字会、区老龄委、嘉兴日报社南湖分社、嘉兴电视台南湖记者站。

副区长张城(挂职):协助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共同富裕”改革、数字化改革、现代政府体制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咨询。

联系意识形态工作,区党史研究室工作。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府办,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属国有企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印发



南政发〔2023〕4号 关于调整区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