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馆应急管理预案
(南档馆发〔2020〕3号文件摘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制定如下预案。
一、指导思想
1.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突发事件对档案资料造成的损害,提高本馆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保证档案资料应急抢救与恢复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确保档案史志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二、适用范围
2.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馆的档案库房、技术用房、档案服务大厅、档案信息化平台与办公区、展厅、应急管理关联区域等,突然发生的、必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三、组织机构
3.本馆建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或协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按《区档案馆(史志研究室)安全管理细则》划定。
4.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个应急管理处置小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第一时间协助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或协管领导开展应急处置。
5.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2)及时报告、信息畅通。(3)以人为本、人档兼顾。(4)系统联动、密切协同。(5)防护结合、以防促管。
四、风险管控
6.应急管理处置小组加强各自负责领域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障预警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7.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审核应急管理处置小组报告,按预警级别分别向主管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风险信息,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8.根据档案、资料、人员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制事态的能力,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以下四级:一级预警(特别重大);二级预警(重大);三级预警(较大);四级预警(一般)。
9.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收到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后,提前向有关方面公开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灾害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初步预警处置。
10.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应急管理处置小组,日常主动对接各方力量,加强针对档案资料绝对安全的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管理、应急组织管理、应急保障管理。应急演练内容,参见《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
五、应急处置
11.应急管理处置小组协助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加强应急响应管理。
12.上述一级应急预案、二级应急预案、三级应急预案、四级应急预案,详见《区档案馆突发事件分级处置预案》。
13.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应急管理处置小组,视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即启动应急响应工作。
14.先期处置。主要领导负责受灾现场的统一指挥部署,决定启动与突发事件一致的应急预案,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基础上,安排应急现场的救援行动,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15.应急处置。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应急管理指挥部,集中领导和指挥档案资料应急管理工作。
16.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应急管理处置小组,有序有效做好或配合做好恢复重建、善后处理等工作。
上述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