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065/2023-18554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南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文 号 | 南政发〔2023〕64号 | 主题词 |
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南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周丹、刘乾云、李兰荣、刘少俊四人予以行政奖励。
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全区上下以见义勇为事迹为榜样,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一步开创见义勇为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助力“两大主平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见义勇为名单和主要事迹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见义勇为名单和主要事迹
一、周丹见义勇为事迹
1、周丹、女、1990年9月出生,住址: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良三村幸福小区(重庆市籍)。
2023年5月12日18时许,周丹在嘉兴市南湖区越秀集市水果摊位处购买水果时,发现一男子正在使用手机偷拍一青年女子裙底隐私部位,周丹不顾自己带着的两个小孩,冲上前去一把抓住该男子衣服并高喊“手机拿出来,抓变态”,该男子奋力挣脱后逃跑。后周丹及时报警,民警根据周丹提供的线索抓获嫌疑人刘某(男,33岁,四川仪陇县人),并对其以侵犯他人隐私处行政拘留三日。周丹在该男子挣脱过程中扭伤手指,经医院诊断,周丹右手中指骨折。
2023年6月2日,经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确认,周丹的行为系见义勇为行为。
二、刘乾云见义勇为事迹
1、刘乾云、男、1968年10月,住址: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七星村栅口(重庆市籍)。
2023年4月20日,刘乾云在七星镇老邮电局的河边看见一名老人(周某宝,女,77岁)因为三轮车侧翻掉进了河里,刘乾云见状立即跳入河中救人,将其救上岸后又采取急救措施,直至民警和120到达现场,帮助将老人送往医院。
2023年6月5日,经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确认,刘乾云的行为系见义勇为行为。
三、李兰荣、刘少俊见义勇为事迹
1、李兰荣、男、1988年3月出生,住址:嘉兴市南湖区南溪西路2536号双溪花园(山东省籍)。
2、刘少俊、男、1993年2月25日出生,住址:嘉兴市南湖区放鹤洲路159号鹤洲花园(安徽省籍)。
2023年7月2日,李兰荣与刘少俊在南湖区新嘉街道月河的河边看见一名女子(潘某,女,22岁)因为失足掉进了河里,李兰荣与刘少俊见状立即跳入河中救人,将其救上岸后又帮助开展急救措施,直至民警120到达现场,帮助将女子送往医院。
2023年7月7日,经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确认,李兰荣、刘少俊的行为系见义勇为行为。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属国有企业。 |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