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南方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技改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星桥路878 号 | 嘉兴南方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企业厂区内现有厂房及砂石库、配套码头等,新增1条2m3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将新增20万m3/a商品混凝土。项目建成后,企业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m3/a商品混凝土。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与经厂内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污染物:①混凝土生产线筒仓粉尘:布袋除尘器+20m排放口;②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③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不低于75%;④密闭皮带机、喷淋抑尘装置、路面硬化、车辆冲洗、加强车间通风。 3、固体污染物:项目厂区生活垃圾及由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设施接收的码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沉淀泥渣在厂内堆场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码头疏浚淤泥直接由嘉兴市天宇航道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河道清淤疏浚后拉走,不在厂内暂存。废机油、废包装桶/瓶、废含油手套抹布、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施工设计建设。 4、噪声: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加强日常维护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3027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