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家荡区域农贸市场(菜场)2024年度摊位(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17:04 信息来源:湘家荡区域管委会(七星街道) 浏览次数:

经前期原经营户续签后,湘家荡区域农贸市场(菜场)拟对部分摊位(商铺)对外公开招租,现就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租范围

本次招租涉及市场内原经营户未续签和空置的摊位(商铺)自产自销固定摊位,详见各农贸市场(菜场)摊位(商铺)公开招租摘要及规划平面图

二、招租底价及承租期限

1.招租底价:公开招租租金底价采用上年度空置(剩余)该类摊位(商铺)最低租金标准。另,每户摊位(商铺)卫生费按1200元/年自产自销固定摊位除外

2.承租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招租程序及要求

1.公    告: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7天)

2.报    名:2023年12月 5日至12月11日(7天)。

1)报名以户为单位,同类摊位(商铺)限报1个,兄弟姐妹、父母子女、娘舅姑夫等近亲属不得报名同一类经营项目,禁止拼摊。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复印件

2)报名时交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自产自销固定摊位竞租保证金500元(老经营户除外),未中标者在公开招租结束后15天内凭收据到农贸市场财务室予以退还。中标交纳竞租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3)缴款户名:嘉兴湘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禾城农商银行七星支行,账号201000066948174(注明市场简称)。

4)报名地点:各农贸市场(菜场)财务室。

3.资格审查:我司将于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43天组织对竞租人资格审查。

4.开标

1)开标时间:中心农贸市场  2023年12月18

               新家园菜场    2023年12月19

               湘都菜场      2023年12月20

如有特别情况,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各农贸市场(菜场)办公室。

3)本次招租采取“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投标人在底价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应于5分钟内将《一次性价单》送交给主持人,逾期送达按无效处理。

一次性报价即投标人只能书面报一次价格,报价单不得随意涂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

主持人在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后,清点报价件,由主持人按投标时间顺序对每一个竞租人的价进行现场唱标。

4)招租以年度为单位,报价为年度总价。

5)报价低于底价无效,报价加价增幅须以100元的整数倍数进行报价。

5.中标选址

1)每次开标按价高优先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选择该类别摊位(商铺)。报价相同者,按投标时间顺序挑选摊位(商铺)。

2)每户中标经营户须在5分钟内选择相应摊位(商铺),不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好摊位(商铺)的作弃权处理。

3)挑选好摊位(商铺)后到指定银行缴款,3天内开标日不含凭缴款单到财务室开具收据发票,并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按弃标处理,没收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1.经营户必须身体健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不参加报名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金、卫生费或未及时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本市场摊位(商铺)经营资格。

2.严禁串标,违者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并收回摊位(商铺)承租权,没收保证金。

3.严禁独家垄断经营。如存在垄断经营或中标后擅自转让的,收回摊位(商铺),没收保证金

4.如需转让,须符合市场布局,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摊位(商铺)中标后不得另行承租小长摊位。

5.同一报名人员中标后,不得参与下一个摊位(商铺)投标(中标后弃选者除外)。摊位(商铺)选定后不得放弃,否则没收保证金并不得参与后期投标

6.在区域各农贸市场(菜场)拖欠经营费用、被市场通报或处罚的经营户,取消在本市场报名、投标及经营资格。

7.2024年摊位(商铺)数量、经营范围参照2023年度。

8.自产自销固定摊位经营户均须具备自产自销能力(含在本区域内的规模种植户),诚实经营,不得从事批发。如发现批发销售行为、扰乱市场的,农贸市场将开展集中整治、不定期抽查,采取收缴违规物品、收回摊位、单方面终止承租合同或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

本次招租由区域各农贸市场(菜场)组织实施,邀请区域纪检监察、市场监督条线及相关部门参与监督。

本办法在区域各农贸市场(菜场)主入口张贴公布,在有关公众平台发布,由嘉兴湘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湘都菜场、新家园菜场、中心农贸市场摊位(商铺)公开招租摊位(商铺)公开招租摘要及规划平面图

 

 

嘉兴湘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

三个市场摊位(商铺)公开招租摘要.docx

三个市场公开招租规划平面图.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