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3-145936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3-02-06
文  号 主题词

2023年2月6日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核发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6 08:35 信息来源: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由“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由“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公路南侧、仁康路西侧”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路919号”

法定代表人:陈春平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3346]

批准时间:2023年2月3日

有效期至:2026年4月28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