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3-20 11:06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怀丰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幼儿托管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020年8月,区政府制定出台《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19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统筹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通过近二年来的探索与实践,我区较好的建立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托幼-体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2021年,我区备案托育机构、托位数均位居全市前列,构建“多元一体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系分别入选省、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加大财政经费投入,2022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99万元,重点用于新增普惠托位、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等奖补。

二、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建设

截至4月底,全区共建有托位1791个,占常住人口的2.80‰,普惠托育占46.23%,低于全省水平。结合我区现状,2022年,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安心托”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重点项目之一,制定了“安心托”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坚持普惠优先的原则,通过公办、公办民助、公建民营、政府减免租金和提供场地等方式,全面推进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建设,增加普惠性托位供给。今年全区将新建普惠性托育机构11家以上,新增普惠托位520个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新增机构1家,其中乡镇新增托位60个以上、街道各40个以上,对完成新增普惠托位任务的机构,给予每个托位1000元奖补。

三、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

根据《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浙教基〔2021〕15号《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优先规划服务于百姓需求的社区化托管服务,其次鼓励职工多、托管服务需求大的企事业单位举办托育机构,第三是利用现有的幼儿园服务年龄段向前延伸,对象为2-3岁婴幼儿,可体现更好的专业性和公益性。针对我区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情况,区卫健、教体局及有关镇、街道多次沟通协商,深挖辖区幼儿园潜在资源,尽最大努力保障供给,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今年以来新增幼儿园办托机构9家,新增托位180个,对列入今年区政府民生实事的幼儿园办托按每个托位给予1000元奖补,有效解决社区居民家庭婴幼儿入托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托幼一体化有序发展,重点对尚未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托育机构及幼儿园办托班给予财政补贴等方面的短板,积极向区政府领导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和汇报,争取各级政策支持,促进托育事业健康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孙慧梅        联系电话:821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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