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瓦司特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钠离子电池氧化物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3-05-11 09:06 信息来源: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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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瓦司特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钠离子电池氧化物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嘉钢路 1370号两创中心园区内1号楼

浙江瓦司特钠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626万元,拟租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两创中心1号厂房5495.38m2,总投资3626万元,购置上料机、高速混合机、装钵卸钵机、辊道炉、双层对辊破碎机、气流粉碎机、包覆机、螺带混合机、电磁除铁器、筛分机、包装机、研发、检测设备、实验设备及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实施年产500吨钠离子电池氧化物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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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中粪便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除尘系统:放料粉尘(2 处)和装钵粉尘分别收集后一起接入中央除尘系统,经滤筒除尘后于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滤芯定期更换。②气流粉碎机:气流粉碎粉尘经密闭气流粉碎机自带的覆膜聚酯滤袋的脉冲除尘器除尘后于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滤袋定期更换。③辊道炉:烧结废气收集后经辊道炉尾部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④实验室涂布、烘干:实验室正极浆料涂布、烘干挥发的NMP废气经涂布烘干一体机顶部管道引至NMP回收装置,利用 NMP 水溶性高的特点对NMP废气进行回收,未被回收部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⑤加强管理、提高收集效率;拆包、投料粉尘收集后经投料站配套的除尘器除尘后于车间内排放;料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

放;配套的布袋定期更换。实验室采取无尘设计,实验室排风系统排风前经过滤除尘后再排放。

3、固体污染物:①普通废包装物、废匣钵、除磁废料、边角料和实验室测试后的废电池收集后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②生产车间产生的沾染镍化合物的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及手套、收集的粉尘(不可回用)和废滤芯和布袋/滤袋以及实验室产生的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废无尘布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需将车间门窗关闭;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冷水机组、空压机和冷却塔等均置于独立机房内,机房内墙面和顶部铺设吸声系数高的吸、隔声材料;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⑤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进出口的管道上断开 20~40mm 的距离并用帆布等材质利用管箍进行软连接,风机设置在屋顶并在底座安装橡胶减震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3027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