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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苗、王刚、孙惠竹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非常重视,与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对实际问题开展了调研和协商,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现结合各协办部门意见,对您提出各项建议内容答复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对“优化公共停车位的建设 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建议的答复
2.对“关于提升充电桩使用效率”的建议的答复
3.对“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场(库)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难停车”的建议的答复
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城市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2227630)
附件1:
对“优化公共停车位的建设 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建议的答复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攻克停车秩序疑难杂症。2023年,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城市人行道“走不通、不安全、停车难、停车乱”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问题,牵头制定《南湖区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停车秩序管理精细化、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化两项重点任务,纵深推进南湖区人行道停车秩序治理。行动期间共计清理不规范泊位109个,补划缺失泊位186个,规范18个,发送违停劝离短信8242条,取证1192起。
二是注重社会参与,增设临时车场。按照嘉政办发〔2021〕58号《嘉兴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指示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发文《南湖区停车场(库)设置实施方案》,明确临时停车场建设备案流程,建立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各属地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现场勘验机制,秉持“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理念,引导社会资本利用红线退让区域以自营的方式建设临时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可根据运营管理成本制定收费标准,自主开展停车收费,同时履行停车场建成范围内的市容环境保障、道路设施维护等管养职责,停车场的营收资金亦可以抽取一部分用于补足场地管养经费。同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态化跟进临时停车场的运营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监督运维单位的履责情况,督促落实管养职责。截至目前,已受理社会资本投资的临时停车场建设申请7处,其中4处已完成建设并备案、发证。区交通运输局也将积极规范收费公共停车位的设置,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数字化改革,实现后台停车位数据实时接入全区或全市停车诱导系统,方便引导车主停车、解决车主出行停车难的问题。
三是盘活固有资源,推进错峰共享。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错峰共享并进一步向各类商业体、居民小区延伸。截至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南湖区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错时共享实施方案》分工要求,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开展停车错峰共享的情况开展了全面摸排并对各单位计划开放车位数量、开放地点进行了梳理、汇总,目前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今年共计可提供错峰共享停车泊位805个(不含国资停车场),其中新兴街道周边包括新兴街道办事处、嘉兴市委党校 、市水利局、市人大等单位预计可提供错时共享停车泊位95个。后续将进一步推进社会面部分符合条件的小区、商业体等单位开展错峰共享,预计年底前推进实现全区范围内共计提供2000个错峰共享停车泊位。区住建局则于2022年在全区开展了“畅心停”便民停车项目,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配套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联合区城投集团推进城东教育用房(省身学校)、市民广场停车场项目、基金小镇高层办公楼3个停车场项目建设,累计新增公共停车位共2056个,新增临时停车位1000余个,大大优化主城区停车供给结构,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地块停车压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附件2:
对“关于提升充电桩使用效率”建议的答复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我局积极与区发改局联系对接,在其2022年出台的《南湖区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基础上,更好地明确充电桩的维护管养等责任权属问题,避免市民前往充电时充电桩不能使用。同时,通过区发改局条线向市发改局反馈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令后续可依法依规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2021年由南湖区检察院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维护、监管等环节的管理,有效整治一批公共充电站隐患问题,例如,环球车享嘉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南湖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站点全部拆除。
三是挖掘停车资源。会同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开展“畅心停”便民停车项目,推动利用闲置地块增加停车场。2022年,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配套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累计新增公共停车位共2356个,新增临时停车位1000余个。2023年,将持续推进错峰停车工作,向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延伸,计划共推出2000个错时共享车位,减少无处可停、随意停放的情况。
四是推进数字赋能。南湖区智慧停车公司将充分利用经营部分停车场和公共停车位的优势,规范收费公共停车位的设置,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数字化改革,后台停车位数据可实时接入全区或全市停车诱导系统,方便引导车主停车、解决车主出行停车难的问题。同时,参与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配合相关物业合理布局小区退让红线人行道充电桩设置,并积极开展对运营充电桩的管理试点工作,停车场后台监控实现无死角、全天候,发现油车占位及时进行短信通知提醒。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大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推送警示案例,对典型新能源车火灾案例全方位宣传,引导新能源汽车车主重视能源车充电桩安装以及充电问题。此外,还将加大对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等不文明行为处罚的宣传,强化以案释法的典型宣传,提升全民文明意识。
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四项明确规定“禁止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依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我局自条例实施以来共计处罚占用公共充电桩33起。
七是优化停车收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响应民生诉求,牵头修订《嘉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管理办法》,并会同市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嘉兴市区部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市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制进行优化调整。新收费机制不仅延长了市民首次停车的免费时长,还统一市区所有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自2023年5月10日实施以来,结合南湖区智慧停车公司相关数据统计,南湖区一类区域(环城河以内-30分钟免费)免费停车数量占比57.9%,二类区域(环城河以外区域-1小时免费)免费停车数量占比82.33%。同时,2023年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落实嘉兴市区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市区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按同车型政府定价标准八折收取,其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或自行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3:
对“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场(库)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难停车’”建议的答复
一是着力依法整治,规范泊车行为。今年一季度,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城市人行道“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的问题,坚持“疏堵结合、常态长效”的原则,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公共自行车、共享电单车)随意乱停、擅自安装泊位地锁、泊位占道堆物、沿街店家占用停车位等行为。同时对照《嘉兴市机动车、非机动车和共享电单车停放泊位设置要求(试行)》,组织开展人行道泊位设置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电单车、公共自行车停放泊位开展全域排查,发现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划标准、年久缺失、标准不高、设置不科学的泊位要登记成册并及时整改,确保各类停车泊位设置科学、规范。行动期间共计清理各类不规范停车泊位109个,补划缺失泊位186个,规范化调整18个,劝导各类车辆人行道违停行为8242起,取证处罚1192起。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错时共享。为尽最大可能让百姓有较为方便的停车点位,减少无处可停、随意停放的情况,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错峰共享并进一步向各类商业体、居民小区延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南湖区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错时共享实施方案》分工要求,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开展停车错峰共享的情况开展了全面摸排并对各单位计划开放车位数量、开放地点进行了梳理、汇总,确定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今年共计提供错峰共享停车泊位805个(不含国资停车场)。同时就社会面商业体、小区等可推进错峰共享的点位开展了初步排查,明确了嘉城绿都、泾水公寓两处小区,合乐城一处商区共计三处作为社会面停车错峰共享试点推进点位。后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同步指导各点位接入市级错时共享管理平台,实现车主与管理单位双方能够便捷地通过数字化平台开展日常协议签订、车辆登记、费用支付等管理、服务功能。
三是注重共治共享,增设临时车场。按照嘉政办发〔2021〕58号《嘉兴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指示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发文《南湖区停车场(库)设置实施方案》,明确临时停车场建设备案流程,建立以区执法局牵头,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各属地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现场勘验机制,秉持“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理念,引导社会资本利用红线退让区域以自营的方式建设临时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可根据运营管理成本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开展停车收费,同时所有临时停车对照通讯协议标准接入市级停车诱导平台,实时推送停车场地址、车位总量、车位余量等信息至市级管理平台,车主通过手机微信端“嘉兴泊车”小程序即可便捷地了解到目的地周边停车场位置、总位量、余位量、收费规则等关键信息,从而更好地做好出行前规划。截至目前已受理社会资本投资的临时停车场建设申请7处,其中4处已完成建设并备案、发证。今年,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常态化推进临时停车场建设的同时将进一步推进诱导平台数据接入工作向各类社会面专用停车场延伸,从而最终实现全域各类泊车资源的停车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