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52407/2023-1838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凤桥镇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文 号 | 凤政〔2023〕4号 | 关联类型 | ![]() |
文件登记号 | FNHD99D-2023-0002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凤桥镇单项合同估算价60万元
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办(中心)、部门、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凤桥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工程承发包工作,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凤桥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凤桥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小型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凤桥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工程承发包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兴市镇(街道)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嘉公管办〔2014〕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南政办发〔2022〕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原《关于进一步完善2021-2022年度凤桥镇零星项目入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凤政〔2022〕4号)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现将凤桥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
凤桥镇区域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按本办法的规定实施。
二、工作流程
(一)分类管理
1.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的,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2.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且<30万的,可采用比价(询价)等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且<60万元的,原则上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如项目特殊,无法按招标方式选定的,实施部门应提交镇党委会议或政府办公会议集体决定,确定审批方式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执行;
4.其他既不属于建设工程项目范畴,也不适合采用政府采购等方式实施的项目,可参照以上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实施相关招投标活动。
(二)项目申报
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含)以上项目,经条线分管领导初审后,需报凤桥镇党委会议或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各项目业主单位在完成过会、直接委托、比价(询价)、立项批复等手续后对应填写《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5-30万元审批表》(附表2)、《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附表3)(以下简称审批表),报部门、村(社区)负责人审核,经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注:镇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含)-5万元(不含)各类小型项目,经业主初审报条线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再行实施,填写《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1-5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附表1);村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不含)以下各类小型项目,具体操作办法由各村(社区)自行确定。)
(三)明确项目负责人
项目业主单位的分管领导履行项目的监管职责,项目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指派,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的各项手续办理、施工现场的管理与监督。
(四)确定承包单位
1、有框架协议等承包单位的项目
凤桥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框架协议等的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框架协议单位中择优选择相应专业的承包单位,填报对应审批表并完成签批后实施(在项目审批表内明确拟承包单位相关信息,项目申报时附过会单、村民决议、工程量清单或相关计价依据等资料)。
2、无框架协议等承包单位的项目
部分未建立框架协议等的工程项目,按“分类管理”中的各限额规定,通过直接委托或邀请三家及以上符合项目专业要求的主体进行比价(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单位,填报对应审批表并完成签批后实施(在项目审批表内明确拟承包单位相关信息,项目申报时附过会单、村民决议、工程量清单或计价依据等相关资料)。
(五)签订合同
项目业主单位与承包单位商定合同细节并签订承包合同协议书,双方不得另行订立与申报批准内容相背离的其他协议。
(六)项目验收
业主单位应做好项目的实际施工及完成工程量的现场签证确认。项目完工后由项目业主单位会同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方可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
(七)结算审价
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后,根据凤桥镇财政办相关财务制度规定,需审价项目最终施工费用以第三方审计结算价为准。
(八)造价咨询
为提高不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价的准确性,凤桥镇年度招标代理及其他咨询服务单位可为业主单独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服务并出具成果报告。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的基准收费乘以中标折扣率计算,经计算实际服务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
三、任何业主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拆分标段、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四、本办法未明确事项或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1.《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1-5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
2.《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5-30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
3.《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
4.《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业主代表委派报备表》
附件1: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1-5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 | (盖章)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投资概算 | 万元 | |
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标准 | |||
资金来源 | |||
计划期限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实施单位名称 | |||
实施单位专业或资质 | |||
合同价 | 万元 | ||
合同价确认依据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条线分管领导意见(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注 |
备注:本表由镇级建设单位一式一份填报。
附件2: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5-30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 | (盖章)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投资概算 | 万元 | ||||
立项理由 | ||||||
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标准 | ||||||
资金来源 | ||||||
计划期限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实施单位名称 | ||||||
实施单位专业或资质 | ||||||
合同价 | 万元 | |||||
合同价确认依据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联系方式 | 部门(村、社)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招管办 意 见 |
年 月 日 | 条线领导意 见 | 年 月 日 | 招标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招标采购 领导小组 意 见 | 年 月 日 | 本项目确认编号 20 — | ||||
其他意见 |
备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3: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
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 | (盖章)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投资概算 | 万元 | ||||
立项理由 | ||||||
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标准 | ||||||
资金来源 | ||||||
计划期限 | ||||||
投标条件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联系方式 | 部门(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招管办 意 见 |
年 月 日 | 条线领导意 见 | 年 月 日 | 招标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招标采购 领导小组 意 见 |
年 月 日 | 本项目确认编号 20 — | ||||
其他意见 |
备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4: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业主代表委派报备表
项目名称 | |
业主单位 | (盖章) |
委派业主代表 | 姓名: 联系电话: |
该项目 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备 注 |
备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