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401/2023-185070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文 号 | 主题词 |
蜂起云涌数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峻):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我中心2023年9月12日赴你(单位)住所地及经营地,对你(单位)职工李某霞社会保险缴费方面情况实施稽核检查。你(单位)两处场所均大门锁闭,无人在场。经电话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我中心将《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嘉南社稽通字[2023]第 14 号)寄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的地址,该邮件于2023年9月13日被签收。截至2023年9月19日,你(单位)逾期未按稽核通知书要求提交指定材料,配合稽核检查。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情形符合《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嘉南社稽通字[2023]第 14 号)。你(单位)应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312室)提供指定材料,配合稽核检查。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嘉南社稽通字(2023)第14号《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pdf
嘉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南湖区分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