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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255017X/2024-172149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文 号 | 主题词 |
2023年,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以习近平同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2023年法治南湖建设重点工作》、《2023年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嘉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制定下发《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及《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和具体职责;进一步完善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并将法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有计划有步骤部署实施全年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领导班子学法6次,本年度局领导班子重点组织学习了“党内法规大执行”机制试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兴市南湖区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设置和人员编制分配方案》、《关于进一步重申保密纪律 严禁通过“浙政钉”存储、传输、处理国家秘密的紧急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党务管理及内部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和专题培训,专题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同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通过浙里干部之家公务员云讲堂、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法律法规相关课件。
(二)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法治南湖建设工作方案》,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把法治建设与现代农业农村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坚持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组织局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测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建立健全执法业务培训机制,加强对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40学时以上,全面增强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2023年我局继续聘用嘉兴市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柴立群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同时聘用南湖区综合执法局唐利群作为我局的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与重大事项及重大合同等合法性的审核作用。
(三)加强农水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农业农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法制审核和执法人员对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评查,共检查案卷文书69份。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15位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考试并100%通过。三是全面推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按时限办结案件,并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同步到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通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有行为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记录,确保所有行为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坚持“一案一卷一审”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法规科开展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全部经局领导集体讨论后再行作出。
(四)加大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78人次,共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454家次,抽检农业投入品59批次,其中种子11批次、农药18批次、肥料15批次、兽药7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8批次。开展水面巡查87艇次,出动人员231人次。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办案。以春、夏、秋“绿剑”、“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开展执法工作。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31起(种子案件1起、农药案件17起、肥料案件6起、动物检疫案件1起、兽药案件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起、渔业案件1起),办结26起,罚没款共计6.29余万元。加强行政处罚事项赋权镇(街道)后的联动配合,四季度协助属地查办电捕鱼案件2起,受理移送的非法捕捞案件线索1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艘,清除非法网具102张。成功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2起,挽回经济损失8.9万元。
(五)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时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主体76家次,做到“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牵头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加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推进统一执法监管系统(掌上执法)的有效应用,实现我局489项行政检查事项全覆盖,1008项行政权力事项全认领。同时积极参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二是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和审查历年来我局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负面清单落实情况比对工作,实现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流程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响应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对涉及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指标的评价积极响应,及时进行差评回访、整改反馈、结果反馈。
(六)规范和加强信访矛盾化解。根据省市区各级信访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南湖区农水实际,我局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提升信访工作效能,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诉求得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农民建房、外来生物入侵以及土地承包权和渔业资源保护等热点问题及时受理并交办,做到及时、准确、满意答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办结各类来信来访来电的信访件67件,其中市长电话55件,网上事项9起,来信1件,来访2件;办理复查复核件1件,回访满意率达100%。
(七)持续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三联三送三落实等活动载体,开展送科技、送法下乡活动,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普法集市等活动,大力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执法人员结合办案工作开展以案释法,向广大农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他们遵纪守法、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2场,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15条。
(八)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丰富基层智治应用。进一步加快构建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广“AI在南湖”-智农在线项目、持续迭代升级“拉非”应用、推进未来乡村(社区)建设丰富基层智治应用、创新打造“水云监”应用,丰富基层智治应用内涵。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日益提高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需要进步的空间:一是工作中遇到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等法务问题,因缺少公职律师,所以没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把关指导;二是农民违规建房、水利行政处罚等工作,因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责转移,导致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以及监管权和处罚权的分离,与相关部门还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三是法制审核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学习和实践经验不足,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的重任:一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定期带领班子领导带头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亲自审批行政处罚决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区委区政府的年初目标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法治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临新形势下不断提高的农业农村和水利依法行政总要求,需要全体人员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和宗旨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开展各项行政指导和监管检查等工作。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水执法工作面广量大,面临的违法问题和困难错综复杂,很多问题涉及法律边界和其它部门的法定职责,需要强化执法能力,加强部门协作,齐心协力推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培训,推动法治农业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履行法制审查职能,根据部门考核目标责任制,推进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农水领域“八五”普法规划,结合上级工作任务,明确各科室普法的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三是继续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新的工作形势下,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丰富基层智治应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和程序,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质量,持续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