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积分制住房保障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双方均在南湖区居住的新居民家庭(不含嘉兴市地区人户分离户籍),包括在南湖区实际共同居住的未成年子女,由符合条件的夫妻一方提出申请,纳入积分制管理。2022 年1 月1 日至申请截止日期间,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本区申领并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为连续有效状态,证件功能无中止、中断、超期签注等情形。申请人配偶有 2022 年南湖区居住登记记录、且于文件发布日前在本区办理的居住登记为有效状态。
2.申请人与本区用人单位(以工商注册地为准)签订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连续满 1 年(含)以上,或在本区注册办理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连续满1 年(含)以上;申请人 2022 年度缴纳社保。申请人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 2022 年度嘉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嘉兴市区范围内(含秀洲区、经开区)无私有产权住房以及商铺、办公等非住宅用房(含出售未满 5 年的房产),无已签订购买合同并备案的期房和二手房。
5.申请家庭成员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南湖区人均公租房保障面积乘以南湖区商品房均价(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的总额。
6.申请家庭成员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
7.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现行市区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含)。
8.申请家庭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包括未租住在嘉兴市区范围内(含秀洲区、经开区)的人才公寓,企业配建的免费职工宿舍等。
问:何时办理积分制住房保障且如何办理?
在9 月21 日至10月20日期间,向居住证申领地的各镇(街道办事处)新居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选择南湖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线上办理。
问:办理积分制住房保障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表格。《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享受住房保障申请表》。
2.身份证明。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证明。应提供申请人及配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证明。应提供申请人在本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6.车辆价格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购买发票或申请之日(含)起前 12 个月(含)内车辆保险单。
7.收入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出具2022 年度收入证明。
8.依照《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问:如何发放住房补贴?
由区住建局根据财政安排的资金发放保障对象租赁补贴,统一发放一次。补贴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按照《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中第三类保障家庭发放,具体如下:
1.面积保障标准。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 平方米计算,同时每户家庭住房面积计算不低于36 平方米。每户家庭最高保障标准为 60 平方米。
2.租赁补贴标准。每户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问:何时查询享受积分制住房保障名单?
预计11月下旬在嘉兴南湖公安、南湖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居民积分制享受住房保障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