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50751/2024-192541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11-15
文  号 南统〔2024〕9号 关联类型
文件登记号 有 效 性

2024年南湖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11-15 10:26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2024年南湖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治统计造假为主线,推进专业核查、执法检查、统计巡查综合运用,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为更好服务南湖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一、加强学习宣贯,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文件精神落深落实

1.深刻认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省、市文件精神的重大意义,将省、市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向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推动会议精神在党委、政府和统计机构传达学习

2.贯彻落实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任务举措确定的22项任务。认真制订南湖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制度,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市局对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和重点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定期汇总、按时报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总结和各类报表;认真对待上级机构对自查自纠的跟踪督促指导,持续查漏补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章,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基本功,深刻理解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深刻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丰富内涵,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理解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意义,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按要求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4.从严查处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借力统计督察,聚焦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并做好首次市级统计督察的整改工作

5.在《南湖区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推动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持续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及时发现、果断纠正、全面消除各领域数据质量风险隐患。

6.根据《落实统计督察嘉兴市南湖区统计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效,推动全区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7.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巡查检查。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监督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全区统计工作巡查机制。开展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做法等为重点的巡查检查,年度对镇街道、部门巡查各不少于1家。

三、加强基础建设,持续放大执法监督数字化改革成效

8.努力推进一体化统计监督和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实际应用。充分运用网上预警、智慧执法、量化督察、协同监督四大场景功能,规范专业核查流程,规范执法检查。全面实施浙江省行政处罚办案系统100%线上办案,确保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准确公开,线上线下文书文号相同,杜绝法律文书缺失平台自动生成的行政行为码等问题出现。

9.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业务能力。真组织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的法治业务知识及执法实务培训,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执法程序、统计业务等指导培训,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执法。及时将行政处罚结果进行网上信息公开,并做好统计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0.不断完善统计信用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计信用行为联合奖惩;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时做好企业统计信用修复服务工作;继续深化统计义务权益告知确认动态化管理,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11.加强统计法治基础性工作。落实统计执法“三项制度”,配齐用好执法记录仪、便携式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台账。完善法治考核细则,将统计法治工作情况作为统计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面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12.积极推进《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措施落地,会同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部门执行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配合的方案制度,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机制的促进作用。

13.认真落实《南湖区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完善统计数据报前防控、报中监控、报后管控的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对数据生产实行全流程全覆盖管控;根据一体化监督平台提示,有针对性地对一级预警企业、红黄码企业开展专业核查、执法检查,消除灰码企业。

14.坚持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少于全区联网直报单位数的3%;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执法任务条数不少于总任务条数的30%持证人员每人检查单位数量不低于8家,执法检查实现主要专业、镇(街道)全覆盖。

15.坚持专业核查+执法检查双轮驱动。统筹专业核查计划,将专业核查纳入统计监督范畴,年内专业核查数不少于四上在库单位总量15%,核查数据统一录入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推动各专业充分运用掌上核查开展核查,核查对象覆盖全专业、全部镇(街道)。

16.贯彻对虚统多报与漏统少报处罚并重的执法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举报案件、上级转办案件

17.加强统计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细化执法工作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样式,处罚案件100%纳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平台,普及掌上执法,掌上执法率达到100%

五、统筹推进统计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8.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和全面深化法治南湖建设的部署要求,制订实施全区统计法治普法年度计划,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推进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9.促进统计普法有效触达“关键少数”进一步推动各层级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提升统计法治意识。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意识和水平。

20.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守法。充分利用数据核查、工作调研、统计执法、发放权益义务告知书等契机,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建设列入培训内容,对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报表制度培训指导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

21.积极培养“全专业”统计人员。将统计法治内容纳入统计局系统初任干部培训、晋升培训、专业培训等。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梳理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咨询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结合各工作实际,采取“送法上门”“送学上门”等方式,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送上门”。

22.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统计信息网、动漫微视频、社区电子宣传屏、知识竞赛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全社会统计普法,提升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