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设备)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大公路南,仁康路西侧 |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11764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新厂区)建筑面积52664.21平方米,购置PP板材生产线、超临界模压发泡设备、开片机、裁断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尾水中的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物:①注挤出成型废气:经水喷淋+静电除油烟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污染物:①废包装材料(普通)、废边角料(塑料):外售综合利用;②废矿物油、废液压油、 废油桶、喷淋废液、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安全暂存,委托东阳纳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③生活垃圾:经厂内加盖垃圾箱(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上门清运处置。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