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为主管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的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挂浙江南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嘉兴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牌子,是主管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嘉兴南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与南湖区委、区政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嘉兴南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发区(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开发区(园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对嘉兴南湖高新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拟订区域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科技产业规划,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功能,优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布局,打造创新研发、创业孵化、产业示范、科技服务和综合配套等功能分区。集聚高端服务配套,构建创新生态,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 (三)研究制定以科技产业为重点的区域产业导向政策,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招商、投资、开发和管理。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微电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市区联动打造嘉兴G60科创大走廊核心区,建设成为上海虹桥枢纽的金南翼和长三角创新发展的策源地。发挥平台集聚优势,重点推进生命健康微电子高能级产业生态园建设,协调推进智能装备制造高能级产业生态园建设。 (四)负责区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等管理服务工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创新创业人才特区。 (五)负责统筹区域工程建设管理,负责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域资金、土地、国有资产等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 (七)负责嘉兴南湖高新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战和群团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区域平安稳定、社会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南湖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能转变 强化嘉兴南湖高新区专业化的定位,加强产业平台资源整合和管理协调,突出招商引资和投资服务职能。探索推行“党工委、管委会+”的管理模式,发挥管委会下属国资公司的重要作用,形成“小”管委会、“大”开发公司的运行机制。以整体智治为牵引,提升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各项改革落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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