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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2550567/2024-173368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文 号 | 主题词 |
2023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保障各项环保工作有序推进。荣获嘉兴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技能比武集体三等奖,2名同志分别获得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和技能比武个人三等奖,1名同志被省生态环境厅记三等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夯实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严格内部监督。健全完善《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报告沟通制度》、《执法人员廉洁守纪承诺制度》等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纪检监督,严格纪律约束,促进依法履职尽责。二是加强法制审查。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三张清单”(事项清单、材料清单、标准清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协议的法制审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是规范现场执法。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南湖区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均通过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完成,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四是提升办案质量。严格执行《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嘉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和《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和市局、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升办案质量。2023年,依申请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行政复议案件2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被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情况。
(二)严格监管,筑牢环境安全防线。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深化落实“双随机”执法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行为,并以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为主切入口,统筹衔接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2023年,共计开展随机抽查11次,抽查企业234家,其中跨部门双随机7次,检查企业22家。二是强化专项执法。组织开展涉水、涉气、涉废、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出动人员34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30余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30起,处罚金额157万余元。三是强化部门联合。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公检法、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形成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打击合力。2023年,召开联席会议5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15次,检查企业42家,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违法线索3起,移交公安部门刑事案件3起。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开展环境风险专项排查,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100%,80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保设施安全诊断评估,完成风险源问题整改327个。深化信访调处化解,妥善处置环境信访312件,信访量同比下降6.02%。
(三)包容审慎,推动法治暖心助企。一是深化环保“e企管”运用。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将1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开展非现场执法64次,发现整改问题37个。以“环保e企管”平台为1389家企业建立环境健康电子账户,全市创新实施“学法积分”抵扣行政罚款,学法积分抵扣罚款案件数量、金额均列全市前列。二是加强企业环保合规建设。制定企业环保合规指导清单,印发企业环保合规建设指导服务手册,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中的重点内容整理成提示函,及时预警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高频涉法风险,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三是助力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指导,发放环境信用修复提醒函,帮助指导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加快完成信用修复。2023年,指导企业完成38条环境不良信息修复,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四)多措并举,加大普法宣教力度。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浙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解读报告会、《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培训会、政府法律事务培训、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各类执法学习培训活动和市局组织的执法和法制审核人员书面测试。二是深化基层企业法治教育。开展重点污染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持续做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南湖区“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通过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剖析来解读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送法进企业,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500余册。三是开展全民环境普法。结合“六·五环境日”“生态日”“世界地球日”等纪念日,开展主题日普法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开展“进村入社”普法。加强与嘉兴日报南湖分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结合环保中心工作、环境法治等开展宣传报道。扩大新媒体宣传影响力,依托“南湖声音”起航号,设置“小南说案释法”“环保普法”等专栏,开展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在线环保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在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吸引更多群众关注,扩大影响力。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力量较薄弱,存在编制少、职数少、年龄结构偏大等问题,梯队建设不足,法律专业人员偏少。二是执法力度有下滑趋势,办案数量同比下降63.4%,有较大下滑。三是案件质量还需提升,在案卷评查中仍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紧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中心,融入贯穿到生态环保服务监管全过程、全领域。全面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学习教育重点,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党组决策议事制度、案审会制度及民主生活制度等,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都坚持集体研究,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设置公示栏,对人事任免、党费收缴等该公示的内容实行公示制度。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以“双随机”执法检查为依托,加强环境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废水、废气、固废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加强“公检法环”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强化区域联动,积极开展与周边区县的跨区域联动执法行动,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推送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二)进一步深化智慧监管。深化数字赋能,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机制,依托在线监控、工况监控、“环保e企管”预警、浙江执法在线、群众信访举报等平台,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线索,对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积极组织集中学法、参与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全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聘用第三方环保管家,辅助环境执法、隐患排查等,缓解执法人员不足问题。
(四)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深化“小南说案释法”普法宣传,积极参加“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广泛性的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