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2407/2024-173025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凤桥镇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深入贯彻市、区推动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工业全域治理暨“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工作,以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格局为引领,按照凤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功能布局,腾退低效用地,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努力破解当前凤桥镇工业发展资源要素受限等问题,加快推进亚太路科技创新带、梅花洲科创新城建设。凤桥镇人民政府起草了《凤桥镇企业腾退收购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下方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反馈至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7日-2023年3月7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3-82116922
附件:《凤桥镇企业腾退收购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附件:
凤桥镇企业腾退收购实施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市、区推动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工业全域治理暨“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工作,以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格局为引领,按照凤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功能布局,腾退低效用地,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努力破解当前我镇工业发展资源要素受限等问题,加快推进亚太路科技创新带、梅花洲科创新城建设。现本着坚持“统一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适用范围
凤桥镇镇域范围内国有土地工业企业腾退协议收购、原镇(乡)改制企业腾退收购。
二、 组织领导
组长:朱勤中
副组长:柳康
下设工作专班,成员由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中心、国资办、项目推进办、环保中队、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分队等部门指定人员组成。企业资产评估服务由政府招标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三、 收购程序
(一)收购方式。由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委托下属国资公司嘉兴市凤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企业的土地、房屋、装修、构筑物、附属物设施和生产型机器设备赔偿等参照评估价收购补偿。评估价值主要由五部分组成:
1.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指对拥有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对其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补偿。其补偿标准参照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最新基准价并结合乡镇之间地理位置等因素修正评估补偿。
(2)企业自行二次下征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由企业提供原始取得资料及支付凭证,根据嘉政办(2021)37号文件内嘉兴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给予补偿。
2.房屋评估价值:房屋建筑物,包括企业拥有的各类结构(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钢结构、简易房)、各种用途(厂房、配电房、锅炉间等生产性用房,办公、食堂、宿舍等非生产性用房)的房屋以及建筑物。由评估公司根据相关权属资料分有证房屋、有审批手续未取得权证房屋、其他房屋及不同类型建筑物重置价格结合层高和成新分别进行评估。
① 有证房屋:
1)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即:评估价格=重置价值×成新率。
2)有审批手续未取得权证房屋(指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竣工验收的房屋):按类似有证房屋重置价格的9.5折评估补偿;有建房批复(区发改局立项备案书)的房屋按类似有证房屋重置价格的8.5折评估补偿。
② 其他房屋:在同类型有证房屋重置价值的基础上按6.5折计算(其他结构如彩钢棚最高为130元/㎡-180元/㎡,具体由评估公司现场实测确定价格)。
3.装修评估价值:建筑装修是指附属在有证房屋、有审批手续未取得权证房屋、其他房屋建筑物上,因房屋建筑物拆除而不可避免损失的装修,主要包括:地砖、木地板、复合地板、油漆等地面装修,瓷砖、涂料、油漆、夹板护墙、线条等墙面装修,嵌入式或固定的衣橱等家具,以及各类吊顶、卫生洁具等。根据近期装修市场信息及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率,采用分项评估。
4.构筑物、附属物评估价值:构筑物指非房屋建筑物的其他建筑,企业构筑物主要包括:道路、场地、围墙、下水道、驳岸、码头、烟囱、水塔、设备基础(设备基础是指保证该机器设备正常运行而建造或安装的基座、砼台、钢结构、操作平台等)以及特殊构筑等;具体由评估公司根据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率评估确定。
5.机器设备收购补偿价值:指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如行车、变压器、配电柜、电缆、天然气管道、除尘废气处理及特制的环保设备等)具体由评估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二)搬迁腾退。收购补偿协议签订后,由产权单位对企业(租赁企业)的机器、设备等动产进行搬迁腾退,包括解除租赁关系,腾退,停用、注销水电等。
(三)土地利用。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参照市、区有关政策,对企业腾退收购后土地重新规划出让或招商。
(四)转制企业。转制企业评估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通过党委会另行决定。
四、补偿方式。
腾退收购补偿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五、其他补偿及奖励。
(一)停产停业损失。协议签订后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并完成腾退工作的,对在腾退收购中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按有证土地与有证房屋总评估价值的10%且不低于200元/㎡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二)搬迁费(其他生产机器设备搬迁及企业生产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物资、办公家具、零星设备等)。具体由评估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三)提前签约奖。在指定时间内签约的将按有证合法土地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0元奖励。一般为完成初步评估报告后2个月内。
如有另行约定的,则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通过党委会另行决定。
(四)提前腾退奖。为鼓励企业加快腾退,收购协议签订后企业及时完成腾空工作并交付凤桥镇国资公司的(完成腾空工作指企业被收购土地、资产全部移交并通过一次性验收),将按有证土地面积给予相应的提前腾退奖励。具体为:
提前腾退奖励标准 | ||
腾退时间 | 签约日起6个月内 | 签约日后6个月以上 |
奖励标准(按全部腾退移交时有证合法土地面积计算) | 180元/平方米 | 0元/平方米 |
注:签约日当月不记入腾退时间,以次月1日(含)为腾退起始日
如有另行约定的,则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通过党委会另行决定。
(五)转制企业补偿奖励。转制企业补偿奖励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通过党委会另行决定。
六、收购流程
腾退收购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摸底、调查、登记、制定腾退方案工作(约1个月)
(1)以不动产证登记和资产使用情况,摸清有证及无证建筑、土地数量、企业经营状况和租赁户数等。
(2)与腾退企业沟通并宣传相关政策,了解掌握被腾退收购意愿、腾退后企业去向。
(3)分析汇总。
(4)制定腾退收购补偿方案,经党委会会议纪要确定。
2.评估、复核、洽谈、签约(约4个月)
(1)进场评估。
(2)核实项目数量、确定评估腾退补偿金额,出具评估报告。
(4)洽谈并签订腾退收购补偿协议,一企一签。
3.腾空移交(约6个月)
(1)签约后开始腾空移交。
(2)腾空后15日内完成注销水电。
(3)搬迁腾退验收合格后支付补助和奖励。
(4)腾空交付后,拆除清理建筑物,办理产权证注销,并对土地等进行处置。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凤桥镇腾退收购工作专班及评估单位集体会商处理。
2.该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此页为盖章页无正文)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