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3 14:15 信息来源:南湖区政府

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布局重点部署、一体推进。出台《2023年法治南湖建设工作要点》,明确9个方面、46项主要任务和25个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12次,牵头研究和部署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工作;出席“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就强化良性互动、共同推进依法行政作出具体部署。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化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衔接机制,开展法治督察13次,督促落实整改问题20个。研究制定《2023年法治南湖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政务服务现场管理标准化国家试点”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区司法局在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中获集体嘉奖。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69名新入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举办法治南湖(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组织5批次48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146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快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累计培养公职律师69名。

二、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启用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进驻十大服务板块,集成14类137项服务事项,以“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理念,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联合服务模式,迭代升级“多评合一”审批模式,完成相关项目审批81个,审批效率提升50%。全省率先推行公用事业“一证通”改革,重塑水电气开户流程,实现群众仅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办理电水气开户业务,累计办理事项69804件。出台实施《南湖区深化“36.7℃”政务服务品牌建设方案》,打造区、镇(街道)、村(社区)同标准运行、全地域通办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全省首个政务服务现场管理标准体系,高分通过政务服务现场管理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验收。打造全市首家“未来政务服务小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服务延伸至社区,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连续四年保持在99%以上。

(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试点为契机,承接建设浙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与上海市青浦区共建“青嘉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立跨省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知识产权保护警务联络官制度,推动果麦文化、株洲钻石等企业相继落户南湖。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探索将信用评价场景从信用融资向人力资源、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延伸,创新打造“信用+创业担保”应用场景,破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全年累计扶持个体工商户55户,以创业带动就业330人,入选省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保障企业家全过程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深化“区长破难解困日”“百名局长联百企”“企业服务直通车”等机制,累计解决企业问题诉求2184个。

(三)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全市率先开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合规建设,选取微电子、智能装备、建筑业等三大特色产业编制合规管理指引,推动行业监管从“事后整改”向“事前指导”“全程防控”转变。主导起草的《嘉兴市微电子产业合规管理指引》入列全省首批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并在全市率先发布。深化“千所联千会”法律服务品牌,迭代升级“商人纠纷商会解”工作机制,推动成立全市首家由执业律师发起的市场化调解机构——嘉兴市禾谐调解中心,不断丰富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推动成立嘉兴市科创金融法律服务中心暨长三角(嘉兴)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优化科创金融法律服务供给,组建由40名律师组成的涉外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158次。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南湖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南湖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等事项3个。10月18日,将“动态调整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新增为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区11个镇(街道)、25个部门均在门户网站公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选聘1名法学专家和5名执业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重大协议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专业意见。12月19日,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就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深化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累计开展备案审核96件,推动重大决策事项“应评尽评、真评实评”。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甄别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要求,全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均落实公众参与、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社会公布和报备等法定程序。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52件,其中继续有效187件、废止41件、宣布失效23件、修改1件。开展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共梳理文件33件,其中继续有效25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4件。

(三)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推动成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审查区政府拟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行政协议9份,参与涉法事项会商70余次,推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截至目前,全区11个镇(街道)均已明确党政办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法治员39名;分类制定合法性审查“一图一清单一指引”,明确审查工作范围和流程,累计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290件,完成备案审查143件。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格局。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全国试点为契机,精简区级行政执法队伍至5支,置换执法行政编制244名,推动全区81.56%的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稳固形成金字塔型执法队伍体系。全面梳理综合执法、专业执法和镇(街道)执法“三张清单”,其中综合执法清单1355项,覆盖62.5%的执法领域,各镇(街道)赋权事项97至105项不等,实施差异化精准赋权。依托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在全市率先搭建与基层社会治理平台高度融合的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实现执法类事件“一网统管、一键直达、一体指挥”,事件处置效率提升近70%。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梳理、公布各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持续加大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全面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减少检查4856户次;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率达56.63%,应用信用规则抽取占比98.66%,掌上执法率达100%,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烦企扰民。推广运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学法积分”抵扣行政处罚等柔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托“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应用”,构建“大执法”闭环监督体系,发现并处置处罚对象不适格、结果公示不规范等风险线索40余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27份,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9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评查案卷450余份、抽查视音频2500多条,发现并闭环处置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40余个。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监督,核查重复检查扰企线索72条、未同步开展联合检查线索30条、非实地开展涉企联合检查线索6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五、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调解优先。深化人民调解品牌建设,创新打造“1+11”区域调解品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凤桥镇获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乡镇”,余新镇“调解进民企”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一体推进警调、诉调、访调“三源”共治。2023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各类纠纷8989件,调解成功率达9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05亿元;各行政机关成功调解纠纷13962件,调解成功率为70.9%,推动全区信访量下降53.39%、万人成讼率下降0.88%。

(二)坚持复议为民。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任命首批行政复议员7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2件,同比上升56.7%,办结127件(含上年度结转6件),其中确认违法2件,直接纠错率为1.57%,复议调撤率为46.47%。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3份,实现“办结一案、纠正一片”,从源头上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社区群众以及基层执法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机构开放日活动,面向各类群体广泛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坚持依法治理。率先开展“民声一键办”工作,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服务台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高效对接联动,流转处置群众各类诉求10382件,办结率达99.52%,大量矛盾纠纷处置在第一时间、化解在第一现场,成功承办全省警源治理暨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工作现场会,相关工作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现场检阅肯定。深化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加强基层法治站所建设,新丰司法所、余新司法所先后获评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称号。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比达57.4%。

六、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每半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领导列席。政府系统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129件、区政协提案164件,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分别为100%、98%。

(二)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全年共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57件,同比下降19.7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按期办复率达100%。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0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次,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7场,发布政策解读24篇,办结公民依申请公开535件。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法不规范现象仍有发生、基层法治力量仍然较为薄弱、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有待提升等等。2024年,南湖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浙江省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目标,以增值化改革理念,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系统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压茬推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为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南委〔2024〕12号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