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尊敬的申灏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行人、对法治的信心。包容审慎监管,是指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政府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审慎地处理其发展阶段和特点,减少过度监管和干预,为市场主体提供发展空间和机会,旨在鼓励市场主体创新和变革,平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并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的同时,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亦作出了类似规定。目前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已上升为法律要求,全社会已达成共识,且在有效推进中。近年来,南湖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相关工作要求,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工作建设,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监管与引导并重、处罚与教育并举、规范与服务并行,提升服务质效,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督整治,努力实现生产经营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率最大化、营商环境最优化。具体做法如下: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印发《南湖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责任分解清单》,锚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工作目标,以夯实制度基础、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整改为抓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从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等6个方面细化43项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以制度构建全力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双提升。二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等相关工作考核要求,发布《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的通知》,聚焦执法领域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全区36家执法单位编制并公布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以“一单位一清单”形式完成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公示6979项。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进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规定落实。目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力社保、公安、交通、民政、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科技、综合执法等领域均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罗列了各自行政管理中轻微情节不予处罚的情形,对初次违法者依法开具不予处罚决定书或告知承诺书,给予违法者自我纠错的合理空间,推行有温度、精细化的执法理念。
二、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模式
一是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探索跨领域跨部门清单式执法检查,真正实现对同一个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既提高行政效率,又减少执法“扰企;开展“亮码检查”,对执法检查“统一赋码”,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必须出示行政行为码,否则企业可以监督投诉。二是实施执法监管“一件事”,全面梳理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事项,明晰责任,形成执法监管清单,重点解决“多头管、三不管”的问题;创新“综合执法+社会基层治理”模式,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南湖景区、沿街店铺、犬类”等监管“一件事”场景的实践运用探索,整合全区行政执法力量,打造“多跨、协同、智慧”监管体系。三是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合理制定、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信用规则,对诚信守法的监管对象,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联合部门组织跨部门一次性检查,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四是以数字化监管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积极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尽量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一是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行“综合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查、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的协作机制,构建行政执法“大监督”格局,打造综合监督新常态。近三年来,全区法治督察将行政执法监督内容作为重点督察内容,围绕被督察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12个执法方面全方位督察其法治建设情况。二是拓宽涉企执法监督渠道。在浙江瑞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威不锈钢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设立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对违法不当、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涉企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充分掌握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过度执法、不规范执法、过罚不当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包容审慎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机制、执法线索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涉执法监督诉求;部署开展执法扰企专项执法监督,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开展专项监督,切实减少对企对多头执法、扰企行政行为。
四、提升执法增值化服务
一是先行先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合规建设,帮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2023年6月出台《南湖区系统推进重点领域企业合规建设的实施方案》,设立企业合规人才库,选取微电子、智能装备、建筑业三大产业制定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确定21家合规建设试点企业,线下开展合规主题宣讲和培训,线上研发“星来智引”,帮助企业智能查找经营漏洞,收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共性合规风险。二是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成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全区17个部门入驻,集成提供项目、政策、产业、科创金融、知识产权、人才、法治、开放、数据、诉求等十大板块涉企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35项服务,贯穿企业从初创到发展壮大的全生命周期,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质。三是探索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服务机制。针对“信用浙江”系统上公示的辖区企业不良记录信息,符合修复条件的,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政策宣讲、流程办理、业务指导“一条龙”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建立“主动信用修复白名单”,对“白名单”企业通过“三员走访”、信息推送等方式,告知企业实现“信用修复”方法和步骤,避免企业“临时抱佛脚”的困境。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制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对接机制。同时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推进发展各项工作中,在执法中开展普法。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六大执法条线的执法业务骨干,对全区“1+5”执法部门人员、镇(街)综合执法队队员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专题培训。目前,南湖区已经开展各类培训30余学时。按计划,将继续组织镇(街)执法队岗位比武大练兵、首案讲解专题课等精准化培训,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南湖区非常重视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组织开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期,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围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业务流程,提出10个方面20余项创新举措,并于2024年5月30日起正式施行。南湖区将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以增值化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经济发展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政府各项工作,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胡文君,联系电话:0573-8283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