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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滢、张建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化解渣土处置难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湖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关于渣土处置号召,按照“全区统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完善“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置规范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工程渣土处置长效管理机制。南湖区着力破解建筑渣土消纳难题,通过工程回填、堆坡造景、环境综合整治、低洼填平、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基本实现建筑垃圾产消总体平衡。积极谋划推进渣土循环利用项目,推进“1+X”模式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专项规划,截至2023年底,已启用三个渣土消纳场所,已建设两个渣土循环利用产品试点项目。针对提案中对渣土处置工作提出的建议,南湖区围绕以下三点进行汇报。
一、做好控制标高研究工作,积极扩展消纳处置途径
南湖区积极扩展渣土消纳处置途径。充分结合我区实际,依托“非农化”“非粮化”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垦、土地开发和防洪除涝工程等项目,按照耕作层和其他土层分步剥离、分步利用的方式扩展渣土消纳途径。同时,在做原规划标高基础上,提高市政道路控制标高、室外地面基准标高的研究工作。希望从源头上减少渣土产生量,降低城市内涝风险,减少基建投资,同时改善我区单一的平原地貌特征,丰富地貌景观,进一步推动渣土消纳处置工作。
二、做好渣土分类处置工作,研究推广综合利用产品
南湖区统筹做好工程渣土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及场所建设工作,积极响应《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号召,召开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座谈会,有关主管部门、市政相关设计单位代表、市政协会代表和公路道路房地产相关施工单位代表参与座谈会,共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相关事宜。同时,南湖区积极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南湖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推进渣土分类处置,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研发并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支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一)南湖区积极推动渣土循环利用产品项目,以各类工程渣土、建筑垃圾为原材料,使用新型固化技术将固化剂与渣土拌合成型,生产出可以作为道路路基的固化稳定土,在消纳固体废弃物的同时,减少了砂石、水泥等材料用量,从而降低了工程综合成本。另外,还能实现就地取材,从而加快施工进程。
(二)据统计,南湖区产生的渣土约20%用于项目回填。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标高整体抬高、鱼塘回填的使用、防洪除涝工程建设等工作,在满足耕作和环保的要求下,多元化拓展工程渣土消纳渠道。另外,南湖区积极推动工程渣土消纳场所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三座渣土临时消纳场。
(三)南湖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能力达40万吨,其中:建筑垃圾约25万吨/年,装修垃圾(含大件垃圾)约12万吨/年,园林垃圾约3万吨/年。共有装修(园林)垃圾处理线、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线、再生骨料生态砖生产线和再生骨料水稳生产线等,主要产品为再生骨料、生态砌块砖、水稳等。2023年南湖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合计清运处置建筑垃圾13万余吨。
三、做好部门协同配合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南湖区印发《南湖区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南湖区非法倾倒渣土联动执法机制》等文件,在源头管控方面,南湖区严格落实源头责任,区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督促本辖区各类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渣土处置纳入设计方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并做好全程监管,确保项目数量清、项目位置清、渣土产生量清、责任主体清、渣土去向清。在中间运输方面,南湖区严格审批监管、规范中转运输、强化执法监管,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工程渣土未经处置核准出土、无证运输、乱倒乱堆、未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运输、跨区偷倒、随意改装车辆、超载超速、“跑冒洒漏”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做好“行刑衔接”,及时移送、立案查处。
最后,感谢戴滢、张建委员对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敬望你们为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答复不到之处,敬请谅解!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邹婷慧 联系电话:8383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