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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丽娜、董雪奎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两金”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展的加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以下简称物业“两金”)在保障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南湖区物业“两金”资金总量约28亿元。
一、规范资金管理,依法维护业主利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嘉南财〔2021〕1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两金”存放银行。针对利差问题,我局积极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款利息结息操作办法(试行)》,因涉及软件升级,将于2024年3季度完成遗留利差的分户分配工作,此后定期开展利差分户分配工作。
二、优化服务能力,提高保修金到期退还效率
根据《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第三部分的规定,保修金退还遵循缴纳主体申请、管理部门公示的流程,项目保修期限满前我局积极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前来办理退还手续。秀沁苑等14个项目因无法联系,已于2023年12月21日通过公告方式,告知原开发建设尽快前往我单位办理保修金退还手续。后续,也将定期对到期项目进行公告。
三、严格落实公示机制,提高资金社会监管
通过区委区政府网站、嘉兴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设中)对物业“两金”缴存及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同时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进行纸质公示。此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及退,在小区内纸质公示的基础上,通过区委区政府网站、嘉兴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设中)进行公示。
最后,感谢施丽娜、董雪奎委员对物业“两金”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敬望你们为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答复不到之处,敬请谅解!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方 勇 联系电话:8216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