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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越勤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出租房人口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悉您的建议后,分局党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明确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莫剑卫,分局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朱峰牵头,治安管理大队具体负责,并会同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嘉兴科技城(大桥镇)、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共同办理。您在建议中提到:一是完善法规,强化支撑;二是厘清职责,协同联动;三是多方治理,形成合力;四是健全体系,专设机构;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区相关部门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根据系统实时统计,截至2023年末,辖区共有出租房屋120286间,嘉兴科技城(大桥镇)、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等乡镇共有出租房屋37784间,其中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屋及农村出租房屋2073间,占乡镇出租房屋比为5.49%。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出租房人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在镇(街道)的配合下,对于农村出租房屋的管理更加精细,分工更加明确。
一是在完善法规方面。目前农村出租房的人口管理为基本法,人口管理主要分为常住人口(嘉兴大市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两类,户籍人口管理主要做好人户分离登记,无相应法规;流动人口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明确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主体(本人、企业、房东、中介等),以及未按时申报面临的处罚,整体而言法律依据相对有指导性和实操性。在全市层面,目前出租房管理的主要依据为《嘉兴市住房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涉及农村出租房房屋结构鉴定及分级管理已经落实,由于嘉兴市非较大市,出台专门性法规的难度大。
二是在厘清职责方面。结合《嘉兴市住房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部门实际情况,目前涉及农村出租房管理的职能单位主要为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会同镇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分工日趋完善。其中区公安分局会同镇做好出租房人口(常口、流动人口)管理、前科人员管控,区住建局会同镇做好出租房屋结构鉴定及分级分类管理,区综合执法局会同镇做好农村犬类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乡镇、公安做好消防检查整改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镇做好违法建设房屋整治工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会同镇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工作。此外,公安会同司法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避免矛盾纠纷升级。
三是在多方治理方面。考虑到目前尚未出台全方位、跨部门的指导性统一量化标准,且不同区域的房屋安全、人口密度、水电架设情况各有不同,多部门联合检查成为强化出租房管理的主要方式。区公安分局组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在常态化开展走访登记的情况下,每周开展清查,期间会同消防针对私拉电线、消防设施配备、灭火技巧等方面开展联合整治及培训。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动有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基层站所、社区(村居)等力量,动态掌握流动人口出租房消防安全底数和隐患,重点对10人以上居住出租开展检查整改,落实闭环管理。督促房东履行主动申报、主动报告的主体责任,共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区住建局组织各行政村网格员、第三方公司、大学生共280余人参与排查工作,同步印发《南湖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目前全区共排查复核经营性房屋2581栋,完成率100%。凤桥镇委托房屋安全监测第三方付出租房屋安全等级进行评估登记,并将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出租房东以及承租方,在房屋的“供给端”加强了安全检测,进一步预防并降低相关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在健全体系方面。区公安分局将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纳入2024年主要工作,制定《南湖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定期清查、区级督导、通报约谈等机制,确保出租房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将非警务警情流转四个平台,协同属地、司法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全闭环管控机制。区住建局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南湖区城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南湖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能和属地责任,22个区级职能部门及镇街道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以日晒和专报形式做到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建立政府主责、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网格巡查、群防群治的房屋安全管理机制。此外,积极推进全省房屋安全数字化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区镇村三级联动,加快推进农房“浙建事”贯通运行,目前已全部录入危房数据115栋。新丰镇开展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大整治,开办房东学校抓好房东责任,建立消防和安全生产的协同执法网络联合执法机制。
五是在加强宣传方面。区公安分局以110主题活动、普法大篷车等为载体,借助新媒体和介质,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自主申报等工作,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新媒体、传统媒体的统合教育,在商市场、便民市场等醒目位置显示屏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聚力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依托村(社区)网格员、村委干部、基层平安志愿者等队伍,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培训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区综合执法局对养犬一般管理区内农村出租房内养犬人进行文明养犬普法宣传,提醒教育其养犬要免疫、犬吠扰民要制止等养犬习惯。余新镇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租户与房东的法律意识,引导房东依法出租,租客合法居住,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减少安全隐患。
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加强对农村出租房人口的管理,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为农村群众的居住生活、消除隐患、矛盾化解等方面保驾护航。最后,感谢您对农村出租房人口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干伟锋,联系电话:137382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