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7 09:13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发展局)

李新浩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区维护及管理防空地下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您对南湖区防空地下室的现状给予了客观性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给出的建议明确,结合我们实际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南湖区人防工程情况

一直以来,南湖区人防工程审批建设、监督管理等事权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自2023年11月开始,市、区城市体制改革,人防工程事权下放至南湖区,同步移交南湖区区域产权房屋及自建人防工程26个、在建人防工程76个、结建竣工人防工程269个。根据《市、区城市管理事权承接实施方案》,南湖区辖区人防工程审批建设、监督管理等事权由区级多个部门承接,区发改局(区国动办)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人防工程产权未移交国有公司前,人民防空地下室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并承担有关费用;人防工程产权移交国有公司后,由区城投集团负责落实人防工程的使用经营和维护管理。

二、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摸清人防工程项目底数。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第一时间开展摸底工作。一是实地查看瓶山人防工程、911人防工程、火车站人防工程等26处产权房屋及自建人防工程,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二是梳理结建竣工人防工程项目240个,建立“三张清单”(项目信息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是对在建人防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事权下放以来,南湖区参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项目48个,人防面积累计30.69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审批项目17个,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项目19个。

(二)完善人防工程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贯通的基层动员组织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南湖区人防工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嘉兴市南湖区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区发改局(区国动办)、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投集团、区资规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在人防工程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维护管理等环节的统筹运行和协同联动,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有力有效推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三)强化人防工程日常监管。一是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区资规分局、区财政局、区城投集团共同赴海宁市学习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相关经验,梳理可借鉴样板,探索适合南湖区的人防工程监管路径。二是组织开展培训,围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法律法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事项、相关标准、安全规范以及地下室维护管理操作规程等内容,组织召开全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培训会,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主体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意识和管理能力。三是强化执法协同,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进监管与处罚无缝衔接。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需要责令改正的,出具《整改通知书》,进行跟踪检查并监督落实。今年以来,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结建竣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检查,发放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责令整改中。

(四)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活动。一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三类”群体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去年以来,累计开展进学校宣传活动70余场次,进机关、企业宣传活动10余场次,进社区居民宣传活动70余场次。根据全区中小学教学情况,每年为全区中小学免费征订5000册人防相关教材,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征订《中国人民防空杂志》,推动人防知识实现全面普及。二是促进宣传多样化。一方面,线上举办特色鲜明的国防动员(人防)线上活动,在读嘉新闻客户端举办国防动员竞赛活动,活动期间近3000人次参与答题;利用读嘉、起航号等新闻媒体推送人防宣传信息200余条。另一方面,线下结合“5.12”“9.18”防空防灾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依托国防动员工作站、联络点,举办展览展示、专题讲座、主题晚会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去年以来已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三是通过多途径设立举报热线。人防工程项目现场的人防工程标识标牌上注明人防监管部门(南湖区国动办)及联系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公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南湖区国防动员办公室,0573-82838177);发挥镇(街)国防动员工作站作用,设立群众投诉、举报热线,依托居民群众力量,共同监督参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们将吸取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部门职能,下一步将会同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城投集团等部门,积极开展南湖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一是落实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动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经营收益统筹用于国有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同时兼顾改革前人防工程专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二是土地出让时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项目竣工备案后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事项。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结建竣工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标识标牌大检查,梳理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单位整改,确保人防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人防标识标牌清晰准确。二是持续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系列培训,指导镇(街道)、项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掌握了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作用,在人防设施建设中突出服务社会功能,立足“建”“管”“用”相结合,把人防设施建设成为共富单元的公共设施,助力“一老一小”公共服务场景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拓展社会参与,结合“9·18”全国防空警报试鸣日、全民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动读嘉等新闻媒体、南湖区国防教育宣讲队,开展形式多样的人防宣传活动,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的宣传,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大格局。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一是依托各镇(街道)国防动员工作站、联络点,结合村(社区)网格工作,组建由社区干部、网格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物业工作人员、人防工程维护员等组成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人防工程日常巡查。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联合住建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城投集团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核实举报问题,对整改不到位、不整改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以上是我们对《关于我区维护及管理防空地下室的建议》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徐珉,联系电话:8283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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