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313/2024-187443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6-05
文  号 主题词

关于对杨荣荣、张敏、朱新荣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表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5 09:31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2024年5月31日,经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确认,杨荣荣、张敏、朱新荣的行为系见义勇为行为。现依据《南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决定对杨荣荣、张敏、朱新荣予以嘉奖,现予公示。

  杨荣荣 男、1988年9月12日住址:嘉兴市长水街道祥南江公寓12幢406室(浙江诸暨籍)。

  张 敏 男、 1959年11月17日住址:嘉兴市南湖区中山路28号310室

  朱新荣 男、1962年8月6日住址:嘉兴市南湖区嘉城景帆苑47幢502室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5日至6月12日。凡组织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来信、来访: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来电:83673609

联系人:干伟锋、王健

嘉兴市南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63

 

附件:杨荣荣张敏朱新荣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一、杨荣荣见义勇为事迹

    2024年5月22日晚10时许,杨荣荣路过嘉兴市南湖区长征桥,发现一女子跳入河中,后杨荣荣主动与出警到现场的民警下水,将该女子救上岸,并一起对其进行了现场抢救,后将该女子送至嘉兴第二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目前该女子已脱离生命危险。

 

    二、张敏朱新荣见义勇为事迹

    2024年5月25日下午,张敏和朱新荣在嘉兴市南湖区蒋水港水域,发现一男孩发生溺水,人已到了深水区,后两人不顾个人的安危,毫不犹豫的跳入河里游向河对面,在二人的奋力救援下,终于把该男孩救上了岸,目前该男孩已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