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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中午,刚刚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的受援人卓某将手写的表扬信递到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激动地说:“太感谢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了,拖了快两年的事,终于圆满解决了!”。
卓某于2021年10月进入嘉兴某液压公司工作,长期从事夜班作业。2022年4月28日凌晨,卓某在工作中不慎被铸件砸伤左足,经工伤认定确认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十级。事故发生后,公司始终未对卓某作出相应赔偿,也未依法足额发放停工期间工资。
2024年7月5日,因与公司多次协商不成,卓某向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经审查,中心认为卓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受理并指派浙江建银律师事务所倪旻律师承办此案。援助律师当天约见卓某,了解事情始末,收集工伤待遇核对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银行工资明细、休息诊断证明、解除合同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7月12日,援助律师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提交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7月24日上午,在南湖区劳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性赔偿卓某3.2万元。卓某对援助中心的高效服务表示非常满意。
近年来,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着眼于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热情的法律服务。下一步,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以优质的服务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