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233/2024-190589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妇联 发布日期 2024-09-13
文  号 主题词
机构名称 南湖区妇女联合会
机构负责人 陈贤琴
机构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341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3-82838138
机构职能

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区妇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反映,提出建议。

(三)指导和推动全区妇女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重点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动员和组织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全面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的大团结;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七)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合作,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

(八)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监督电话 0573-8283806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地址 nhqfnlhh@126.com
邮编 31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