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137/2024-190654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9-14
文  号 主题词
机构名称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负责人 施寒祥
机构地址 嘉兴市凌公塘路1733号
联系电话 0573-82163221
机构职能

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市政公用、房地产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全区房地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全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园林绿化、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六) 拟订镇村建设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七) 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八)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工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十)参与双拥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参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事中监督管理,负责招投标备案、文件审核、投诉受理、开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审批,负责招标场地的申请,组建专家库,抽取专家名单等工作。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组织编制住房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牵头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负责统战、精神文明创建、“双拥”等工作。

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及信息公开,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承担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及行业归口统计管理。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方式:82163205,82191187,82163207(财务科),82163228(传真)

(二)法规科。承担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平安综治等工作。指导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一办理服务类等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82163221

(三)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科。拟订住房政策,指导落实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拟订全区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全区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计划执行、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指导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产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城镇危旧房管理及改造、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联系方式:82163216、82163229

(四)城乡建设管理科。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城市排水、节水、瓶装燃气、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乡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协调市政公用领域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拟订镇村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承担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按照职责分工承担镇村环境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联系方式:82163217、82163251

(五)建筑业发展与管理科。拟订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建筑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推进建筑企业开拓对外市场。负责建筑业资质资格、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建筑业技术政策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联系方式:82163235

三、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嘉兴市南湖区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公用事业、相关城镇排水的技术支撑与工程建设指导实施工作。开展辖区内城市公园绿地(古树名木)、污水、瓶装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养维护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市政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公用事业、相关城镇排水、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公用事业、相关城镇排水的科技进步工作。

嘉兴市南湖区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内设园林绿化科,市政公用科2个职能科室。

联系方式:82163249

(二)嘉兴市南湖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参与研究和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配套政策、征收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区本级国有土地上未经登记房屋的认定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征收项目的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纷调解、信访工作。承担房屋征收数据信息统计工作。

嘉兴市南湖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内设征收指导科、征收服务科2个职能科室。

联系方式:82163259

(三)嘉兴市南湖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嘉兴市南湖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建筑业改革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建筑市场监管、建筑业技术、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研究工作,并参与组织起草和指导实施。承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建筑科技及建设节能、绿色建设推广应用的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配合做好全区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标备案、文件审核、投诉受理、开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承担全区散装水泥的发展、推广、应用等职责。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开展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服务。

联系方式:82163235

(四)嘉兴市南湖区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指导全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条件备案、合同备案管理、新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及预售资金监管; 指导全区城镇危旧住房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研究工作、预警预报工作。承担白蚁防治的宣传、预防等指导与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82163233

(五)嘉兴市南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建设工程(含消防)质量安全指导与技术服务工作,配合组织实施辖区内在建项目工程(含消防)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技术性工作。

联系方式:82076792

监督电话 0573-82832315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冬夏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地址 nanhuzhujian@163.com
邮编 3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