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081/2024-190770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9-19
文  号 主题词
机构名称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机构负责人 夏峰
机构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
联系电话 0573-82838418
机构职能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财政、税收、国有资产、金融工作、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推行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园区)的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财政库款管理。贯彻执行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承担深化运用全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的责任。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工作。

(八)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集,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编制区级政府重大投资计划。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

(十三)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十四)研究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负责区属企业改革工作及遗留问题处理。指导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承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建立健全所监管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结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依法对镇(街道、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八)研究全区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对外投融资和担保、资产损失核销等工作。承担国有股权的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区与镇(街道、园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与镇(街道、园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 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南湖区税务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检查、会计核算、退库、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2.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公务用车的综合管理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党政机关其他公务用车具体管理工作,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权属具体管理。

3.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对从事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助业务管理,以及相应的风险处置职责。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对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


监督电话 0573-82838223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夏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地址 nhqczj@163.com
邮编 3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