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50137/2025-19440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 文 号 | 南建〔2025〕26号 | 关联类型 | |
| 文件登记号 | FNHD16-2025-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提升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 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根据《嘉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 《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9日
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考评实施办法
一、总 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 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浙江省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嘉兴市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 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南湖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参评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区优良工地”)。
(三)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负 责区优良工地的评选工作。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优良工地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优良工地评委会”),成员由 行业主管部门、区各镇、街道城建部门组成。
(四)区优良工地的评选采取过程评价、评委会评审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定在每年 7 月。当申报数量较 多时,区住建局将视情况适当增加评选次数一次。
(五)区优良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对于举 办过区级及以上现场观摩会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南 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并优先推荐为市 级及以上优良工地,以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内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区优良工地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规模条件之一:
1、8000 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 座以上的体育馆,800 座以 上的影剧院,100 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
2、单体工程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科技、商业、 医疗、教学、展览、广电、交通等公共建筑; 单体工程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6000 平方米以 上的高层住宅楼、高层商住楼; 单体工程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以 上的仿古建筑;
3、总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 建筑,20000 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
4、建安工程量在 5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 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
5、建安工程量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6、建安工程量在 3000 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 厂、城市广场等工程;
7、其它工程:
(1)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报规模: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 建筑面积在 18000 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 4000 平 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2)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 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二)申报区优良工地的项目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 范;
2、施工管理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规范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先 进水平;
3、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 和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采用定型化装配式卸料平 台;按要求采用工具式支撑体系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4、施工现场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 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 理手段;
5、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它保 险;
6、已列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区优良工地计划并报区住 建局备案;
(三)申报区优良工地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发生下列情
形:
1、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2、建设期间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 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或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的;
3、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不良事 件的。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因被各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公示的。
(四)申报本年度区优良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 安全事故(按评审周期计算);
2、申报企业须为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其中, 住宅小区(含 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且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 建筑总面积的 30%以上;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 差小于 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如每家参建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 主承建单位时,可由业主组织申报。
3、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总建安工程量 20%以上
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 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 10%以上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参 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三、申报创建
(一)申报区优良工地的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 填写《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建计划 表》(附件 1)报送区至住建局;区住建局在受理企业创建计划 表 10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条件等情况进行初 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登记。
(二)区住建局根据申报指标及过程考核检查情况,择优推 荐市优良工地申报参评项目,报市建设局。
(三)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项目, 区住建局在日常监督检查 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应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 题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审程序由过程评价、评委会评审两部分构成。专家 在项目施工至二阶段(主体完工 50%以上)后进行现场考核, 区 住建局全程指导。
1、房屋建筑类工程
一阶段(基础阶段):施工未出正负零,基坑土方回填前;
二阶段(主体阶段):主体结顶后(群体建筑、住宅小区结 顶 50%以上);
三阶段(装饰阶段):装饰工程量完成 30%以上且外脚架拆 除之前。
2、市政类工程
(1)市政道路工程:
一阶段:管道基础垫层施工至沟槽回填阶段;
二阶段:道路基层(水稳、二灰层等)铺筑完成至中验前 10 日以内;
三阶段:路面基层铺筑完成,道路面层、铺装施工至竣工验 收前。
(2)市政桥梁工程:
一阶段:下部结构完成 50%至上部结构完成 50%;
二阶段:上部结构完成 50%至中验前 10 日以内;
三阶段:上部结构完成至桥梁面层铺装前。
(二)过程评价:
1、申报区优良工地的企业应按阶段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向 区住建局提出考核检查申请(附件 2),申请阶段考核。
2、区住建局受理考核检查申请后,于 7 个工作日内,组织 建筑施工领域专家对申请工地进行考核复查,并依据区优良工地 考核检查表(附件 4、5)进行评分。专家组现场考核 80 分以上, 方可获得评委会评审资格。
(三)区优良工地评委会评审:
1、区优良工地评委会会议由区住建局组织召开。区优良工 地评委会成员根据过程评价,并结合评议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 方式投票,投票同意数量达到区优良工地评委会人数三分之二及 以上的参评工程,拟评定为区优良工地。
2、拟获奖项目名单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住建局发文 公布区优良工地名单。
五、评审资料申报
(一)申报区优良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 (一式两份)(附件 5);
2、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复印件) ;
4、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5、起重机械、提升式脚手架等专项装拆资质(专项劳务资 质)证书及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表、安装后的验收与检测报告; 工具式支撑体系(承插型盘扣式体系)、安全帽、安全带、安全 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6、创建区优良工地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 材料,字数不得少于 1500 字;
7、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 查分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CJJ/T275)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照 片及影像资料各一份(影像资料时间 5—10 分钟,采用 U 盘制 作);能反映工程竣工的外立面全貌、室内大厅及部分楼层的照 片;
8、施工单位三阶段(自评)检查考核表(附件 3 、4)、专 家组对申报工地进行阶段检查考核表(附件 3 、4);
9、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情况,以及工程建设无事 故、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证明(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10、其他材料(如采用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召开现 场会等)。
六、评审纪律和奖励
(一)申报区优良工地企业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参与申报 评奖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检查、评审工作人员和专家 应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区住建局对获评区优良工地的项目发文通报表彰,并 对其主(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一并 予以通报表彰。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 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南建〔2024〕26 号)同时废 止。
附件:1.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建 计划表
2.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 核检查申请表
3.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阶 段(自评)检查考核表(建筑工程)
4.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阶 段(自评)检查考核表(市政工程)
5.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 报表
附件 1
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创建计划表
申报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施工许可证编号 | |||||||
施工单位 | 资质等级 | ||||||
监理单位 | 资质等级 | ||||||
建设单位 | |||||||
工程规模 | 工程造价 | ||||||
项目经理 | 等级 | 注册证号 | |||||
项目安全员 | 总监 | 注册证号 | |||||
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各方意见 | |||||||
监理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各镇、街道城建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 |||||
创优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优良工地考核检查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监理单位 | 总监 | ||||
工程规模 | 工程造价 | ||||
开工时间 | 主体结顶时间 | ||||
申 请 理 由 | |||||
由我公司承建的 工程,现已施工至 □第一阶段:(具体内容) □第二阶段:(具体内容) □第三阶段:(具体内容) 且经参建各方检查,自评得分 分,已达到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 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要求,现申请阶段评定。 | |||||
各 方 意 见 | |||||
施工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附件 3:
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阶段(自评)检查考核表
(建筑工程)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建筑 面积 (m2) | 结构 类型 | 总分 (满分 100 分) |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 ||||||||||||
安全管 理(满分 10 分) | 文明 施工 (满分 15 分) | 脚手架 (满分 10 分) | 基坑工程 (满分 10 分) | 模板 支架 (满分 10 分) | 高处 作业 (满分 10 分) | 施工 用电 (满分 10 分) | 物料提升 机与施工 升降机(满 分 10 分) | 塔式起重机 与起重吊装 (满分 10 分) | 施工机 具(满 分 5 分) | |||||||
评价: | ||||||||||||||||
检查单位 | 检查人 | 项目经理 | 总监 | |||||||||||||
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阶段(自评)检查考核表
(市政工程)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项目 类别 | 结构 类型 | 总分 (满分 100 分) |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 |||||||||||||||
安全 管理 (满分 10 分) | 文明 施工 (满分 10 分) | 高处 作业 (满分 10 分) | 施工 用电 (满分 10 分) | 施工 机具 (满分 5 分) | 地基基础 工程 (满分 10 分) | 脚手架与 作业平台 工程(满 分 10 分) | 模板工程 及支撑系 统(满分 15 分) | 地下暗挖 与顶管工 程(满分 10 分) | 起重吊装 工程 (满分 10 分) | ||||||||||
评价: | |||||||||||||||||||
检查单位 | 检查人 | 项目经理 | 总监 | ||||||||||||||||
注:项目类别是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等项目分类。
附件 5
南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优良工地申报表
工 程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
申 报 日 期:
南 湖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申报单位(主承建单位)填写。
2.企业名称(含设计、监理、建设单位) 应填写与法人章一 致的全称,并加盖公章,应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3.三阶段自评分应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确认。专家 组评分由区优良小组办公室确认。
4.监理、建设单位应对该工程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各个方 面作出综合评价,列出主要优、缺点。
申 报 单 位 情 况
表 1
主 承 建 单 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项目经理 | 联系电话 | |||
参 建 单 位 | 企业名称(一) | (公章) |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参建专业工程 | 项目经理 | |||
企业名称(二) | (公章) |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参建专业工程 | 项目经理 | |||
监 理 单 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总监理工程师 | 联系电话 | |||
设 计 单 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建 设 单 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工 程 概 况
表 2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模 | 工程造价 (万元) | ||
开工时间 | 主体结顶时间及竣 工时间 | ||
质量情况 | 竣工验收时间 | ||
阶段评分 | 基础自评 分;主体结顶自评 分;装饰自评 分; (1)自评加权平均=基础自评得分*25%+主体结顶自评得分 *50%+ 装饰自评得分*25%= (2)专家组评分: | ||
申 报 理 由 | |||
注:可另加附页
表 3
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工程所在地镇、街道城建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