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广场7幢2层至4层、黄鹤花园、南庄苑一期自持房产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信息发布表
项目编号 | H202510110022001 | 信息类别 | 工程总承包(EPC) | ||||||
发布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银杏广场7幢2层至4层、黄鹤花园、南庄苑一期自持房产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盖章) | 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总投资 | 投资性质 | 自筹 | 招标部分 估算价 | 370.7367万元 | |||||
工程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别 | ||||||
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程地点 | 新丰镇银杏广场内(新丰镇新阳路77号)、新丰镇黄鹤花园内(新丰镇嘉盐线东)、新丰镇南庄苑一期内(新丰镇科技大道与盐丰南路交叉路口往北约200米)。 |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联系人 | 蒋佳琪、陈彩琴 | 联系电话 | 0573-89978506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云路171号1幢4 楼 | ||||||||
投标人 资质要求 | 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R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R2.4其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也无需进行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R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R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建安工程费用200万元及以上(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完成均予以认可)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者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含EPC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复印件。上述①、②两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公证书不予认可。 | ||||||||
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R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R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R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5①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 - | ||||
报名地址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请以投标人账号登录“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lyzztb.com/cms/nh/index.jhtml)自行下载。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2日14时00分 | ||||||||
备案部门 (盖章) | / |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投标保函金额:4万元),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4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3-89993087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